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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常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地合作科研平台建设的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6-05-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AI智能导读

多年来,常州市积极对接国家、省战略科技力量和创新资源,以“经科教联动、产学研结合、校所企共赢”理念,建设了一批校地合作科研平台,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校地合作科研平台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提升平台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地合作科研平台建设的工作指引》。

一是明确管理职责。明晰市级、属地、平台和共建单位各自职责,要求平台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组建理事会、制定章程,并将财政投入绩效评估作为平台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是健全运行机制。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平台的建设主体、投入方式和运行特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构建平台从设立、运行、评估到退出,全流程管理制度,确保平台建设有进有出、动态优化。

三是规范建设流程。明确新建平台建设要求,支持平台组建研发服务型企业、科研事业单位等不同类型的法人实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要求区级新组建平台备案后纳入全市统一管理。

工作指引出台后,常州市科技局牵头对本市67家校地合作科研平台进行了评估,其中运行较好37家。下一步将对运行一般的平台进一步强化指导,对发展停滞平台提出明确的转制、终止和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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