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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对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有什么规定?

发布日期:2024-09-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答:《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应当按照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处置,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备处置设施以及管理、操作人员;

(二)保持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三)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每日接收、处置生活垃圾的来源、数量、类别,以及再生产品的品种、数量、去向等信息,并按照规定上传至市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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