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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现对我市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调整对象
2026年度基数调整的对象有两类: 一类是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另一类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二、关于调整内容
(一)单位职工
1.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202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5 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工资收入(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的月数。
2. 职工缴存基数的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高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6年度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4080元。月平均工资高于34080元的按34080元作为缴存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34080元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作为缴存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全省各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按人社部门提供的最低标准,确定今年的缴存基数下限为2660元。
3.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区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但只能在基数调整期间调整,即单位已缴存6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后,未缴存7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前。
4. 根据《关于贯彻〈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常公积金委〔2018〕2号)文件精神,凡是符合规定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上述文件可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changzhou.gov.cn/)查询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19-12329/12345咨询。
(二)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818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66元。
三、关于调整时间和方式
1.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在缴存2026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进行基数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为月缴存额调整,下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2. 单位缴存和灵活就业人员都有线上和线下两个渠道办理基数调整业务。
线上: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以登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gjj.changzhou.gov.cn/)的“网上服务厅”版块,选择“单位业务”办理。已签订线上业务办理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模块办理。
线下:市公积金中心在各辖区的分中心线下窗口均可受理。同时,各辖市(区)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专窗也可办理。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就近在各受理点办理。
四、注意事项
1. 为确保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实施并按时缴存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托收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汇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未办理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协议约定在托收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为其自动做“基数不变”或“月缴存额不变” 调整。其中,缴存基数或月缴存额低于2026年度缴存下限标准的,将上调至2026年度缴存下限标准。
2. 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实行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样的上下限控制。
3. 在缴存基数调整过程中,如遇到问题需要咨询的,可拨打服务热线:0519-1232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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