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常新征补告〔2020〕15号
五、土地现状和社会保障人数:
单位:亩、人
序号
被征地村组
被征地面积
社会保障人数
小计
农用地
其中
耕地
建设 用地
未利用地
16周岁以下
16-60周岁
60周岁以上
1
石桥村村集体
0.9435
0
2
石桥第十八组
25.3875
3
石桥第十九组
18.7725
4
石桥第十七组
7.095
合计
52.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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