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继续教育?
为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需要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贯穿于注册会计师生涯的始终。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有哪些?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应当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职业发展目标,所处的职业领域和发展阶段的差异以及职业环境的变化,包括与保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相关的技术胜任能力、职业技能、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以及实务经历等。
三、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哪些?
(一)执业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形式包括投入法形式和产出法认可的其他形式。
投入法是指注册会计师参加面授培训和网络录播培训。面授培训是指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内部培训资格事务所组织的面授培训班(含在线直播培训)、专业论坛、研讨会等。网络录播培训是指省级以上注协、具有内部培训资格事务所建设或认可的网络培训平台提供的培训。
产出法认可的其他形式是指与执业相关的专业活动及成果,包括担任中注协或省市注协举办或者委托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授课人、专业论坛或研讨会的演讲人,参加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公开出版相关专业著作、承担相关课题研究,参加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在职学位教育并取得学位等。
(二)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形式包括投入法形式和产出法认可的其他形式。
投入法是指非执业会员参加面授培训和网络录播培训。面授培训是指省市注协及其认可的相关机构举办的面授培训班(含在线直播培训)、专业论坛、研讨会等。网络录播培训是指省注协及其认可的网络培训平台提供的课程。
产出法认可的其他形式是指与职业相关的专业活动及成果,包括担任中注协或省市注协认可的培训班授课人、专业论坛或研讨会的演讲人,公开出版相关专业著作、承担相关课题研究并结项,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取得境外专业资格等。
四、继续教育需要完成多少学时?
(一)执业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以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每年不得少于4个学时职业道德培训,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二)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周期,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积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投入法认可的继续教育,每个周期不少于16个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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