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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困难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新办法施行

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流程全面升级
发布日期:2026-07-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AI智能导读
  近日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修订的《常州市困难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贴息实施办法》已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6月30日,原2012年版贴息暂行办法同步废止。新办法在贴息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流程上全面升级,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效能。
  新办法增加了贴息对象。原政策仅覆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低保边缘困难家庭3类群体,新政扩容至5类,新增一般困难家庭与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将更多面临还贷压力的困难群众纳入政策帮扶体系,保障覆盖面显著拓宽。
  在扩大覆盖范围的同时,补贴标准同步加码。贷款贴息额度按贷款上年度实际支付利息(不含逾期复利与罚息)的比例计算。特困人员(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贴息比例为100%;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一般困难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贴息比例为80%。新政全面取消了原办法中“单笔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额度上限,还贷利息越高的家庭,享受的补贴力度越大。
  申请流程也迎来了全面简化。新政全面推行“非申即享”模式,依托民政、总工会等部门的困难家庭数据共享机制,由市公积金中心主动比对数据、生成拟贴息名单。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无须跑腿、无须提交材料,即可坐等贴息资金发放。
  据悉,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按年度集中办理,每年二季度启动上年度贴息工作,三季度完成审批、公示后,贴息资金将直接划入借款人的贷款还款账户。新政同时明确,借款人或借款人家庭符合多种低收入标准的,贷款贴息额度按就高原则计算、不重复享受;贴息发放时贷款必须未处于逾期状态,逾期产生的复利、罚息不纳入补贴范围。对骗取贴息的行为,将责令退回资金、取消未来贴息资格,并按规定报送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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