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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6-04-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4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伟到会作提请任命市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关领导人员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浦天高同志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白云萍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表决通过《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会议听取了《常州市产教融合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及审查意见的报告,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外贸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峥、陈正春、叶明华、周庆、周承涛和秘书长庄小涛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市监委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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