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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适应乡村发展新形势,切实提升村庄规划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协同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出台印发了《常州市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该《规程》旨在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响应及时的村庄规划动态优化机制,为全市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规划支撑。
一、总体思路:“三位一体”,构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体系
《规程》的出台,明晰了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规划修改”“动态优化”“通则式管理”三种方式的适用范围与工作边界,形成了互补协同的管理体系。《规程》出台后,不再执行《<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3版)常州市村庄规划编制细则》中村规动态更新的有关规定。各辖市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将及时修订,不再适用于已审批村庄规划的管理。
二、适用情形:聚焦高频需求,框定动态优化具体场景
《规程》首次统一构建了覆盖全市域已审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动态优化调整管理“工具箱”,在确保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严守“三区三线”等各类管理控制底线的前提下,重点回应乡村发展五大方面的现实需求,既保持了规划严肃性,又赋予了实施的灵活性。
三、程序流程:简化高效,加速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
《规程》通过下放权限、简化程序、明晰路径,为乡村地区急需的民生设施、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等开辟了“村规动态优化直通车”,有效解决了以往部分项目因村庄规划调整“周期长、程序繁”而落地难的问题。这既降低了基层实施管理的成本,也显著提升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响应速度和管理效能。
四、政策宣贯:市区联动,积极发挥乡村规划师团队作用
《规程》突出强调乡村规划师团队“政策联络员”的纽带作用,鼓励乡村规划师全过程参与村庄规划动态优化工作,提供全周期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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