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溧阳市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70亿元,同比增长8.0%,增幅位列常州市第一位,高于全市平均7.9个百分点。
按销售所在地分,城镇实现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96.75亿元,同比增长7.3%;农村实现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95亿元,同比增长16.6%。
按行业分,限上批零住餐四个行业分别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60亿元、88.54亿元、3.87亿元和6.6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8.9%、7.9%、3.5%。
按商品形态分,实现限上商品零售额95.34亿元,增长8.4%,限上餐饮收入10.36亿元,增长4.6%。
按商品类别分,基本生活类商品较为平稳,限上单位粮油、食品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3.8%、3.7%、0.7%。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限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类、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分别增长434.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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