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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近日,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2020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在南京市、杭州市、绍兴市、湖州市、青岛市、佛山市等6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将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采购工程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同时公布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2022年4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范围,发布《关于组织申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库〔2022〕97号),组织申报第二批试点城市,2022年10月发布《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明确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城市名单(常州市被纳入全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并出台《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了加快推进相关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框架

《实施方案》分四个章节,第一章节确立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第二章节明确试点工作基本原则,第三章节落实试点工作具体内容,第四章节确定试点工作保障措施。

三、主要内容

1.目标任务。将政府投资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委托代建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纳入试点,采购和使用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探索建立具有常州特色的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需求标准和全过程管理体系,带动我市建筑材料和建筑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先行先试,形成政府采购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二是坚持政府引导,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需求,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绿色发展活力,引导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我市建材和建筑行业绿色低碳发展;三是坚持协同配合,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坚持预算平衡,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工作内容。一是完善绿色建材采购需求标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制定符合常州市实际的需求标准和指标体系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建立绿色建材产品目录;二是选定试点工程项目,选取2023—2024年政府投资立项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作为试点工程项目;三是建立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监管平台,搭建常州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和全国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实现政府采购绿色建材全过程管理;四是实施绿色建材采购,对通用类绿色建材产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五是落实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实现工程全过程管理;六是提供政府采购金融支持,为中标绿色建材企业提供“政采贷”和绿色金融服务;七是给予产业政策扶持,促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统筹使用各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建材生产企业绿色化技术改造,研发生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建材产品。

4.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专班;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共同牵头抓总,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试点工作任务;三是加强绩效评价,对试点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宣传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相关政策,扩大政策知晓率和普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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