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调整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市区住房保障政策从3月3日起调整,继续放宽收入门槛,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2300元(含)以下调整为3080元(含)以下,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补贴标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标准不作调整,同时继续开展保障性住房社会化收储工作,收储房源用于安置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家庭。
符合条件的家庭即日起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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