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管理办法》中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组织鉴定、确认和公布的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常州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了古树名木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经省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公布;古树后备资源由辖市、区古树名木管理部门组织鉴定,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向社会公布。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辖市、区古树名木管理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进行登记、编号,建立档案,设立标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