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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2〕第11号

发布日期:2022-01-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地D〔2021〕69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新北区2021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345.255亩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CZXB21039地块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春江街道滨江社区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亩

所在村组

 计

  用   地

设 用 地

利 用 地

 计

其中耕地

1

春江街道滨江社区陈东组

1.578

0.228

0.228

1.35

0

2

春江街道滨江社区丁家组

0.0255

0.0255

0.0255

0

0

3

春江街道滨江社区刘西组

7.74

0.471

0.471

7.269

0

4

春江街道滨江社区村集体

10.0275

3.945

3.945

3.4695

2.613

 

   计

19.371

4.6695

4.6695

12.0885

2.613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春江街道办事处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5470536
  特此公告。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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