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发布日期: 2025-01-10   字号:〖

市工商联提出,民营经济是常州市经济的优势所在,民营企业是否具有创新活力直接关系到能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当前,仍存在企业创新信心不足、资源不多、合力不够、动力不强等不利因素,影响着常州市企业创新活力的有效激发和充分释放。

何海平委员(常州市工商联)建议

一、加快完善政策机制。完善民营企业创新准入政策,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费率,为企业减负。完善并精准实施设备更新、有效投入奖补等支持政策,加强政策协调性。

二、不断强化要素保障。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全域推行企业“创新积分制”。围绕“1028”产业体系编制人才需求清单,持续优化“龙城英才计划”“双岗互聘计划”。实施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建设一批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民营中小企业设立研发部门,鼓励大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向其开放创新资源。

三、着力推动协同创新。构建“平台+市场”技术服务体系,鼓励向民营企业开放共性技术平台、行业数据库。推进“双创”载体建设,建立“众创—孵化—加速—产业化”全链条孵化服务链。鼓励领军科技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形成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企业协同的创新格局。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推进校企融通创新。

四、持续优化创新生态。制定常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规范涉“民”执法、监管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全链条”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鼓励企业建立创新制度,大力培育创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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