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 正文

《国家碳达峰试点(常州)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8-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常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24年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推荐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市发改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方案,积极组织试点申报,于2025年3月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碳达峰试点城市。为有力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建设目标。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2030年前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转型经验做法。

(二)重点任务。共8个方面,31条具体举措,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出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微电网;二是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出构建能源高效利用体系,提升工业园区综合能效,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提升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三是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提出打造高能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推动传统产业绿色焕新,构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动产业智能化改造,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服务业;四是加快城乡建设低碳发展,提出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提升绿色建筑建造品质,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五是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提出建设绿色高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动交通运输工具低碳转型,推动运输结构绿色化发展,持续优化绿色出行体系;六是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提出强化绿色技术创新策源,培养绿色低碳创新人才,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广机制;七是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提出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和保护,强化污染源头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八是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提出加强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全民绿色消费理念,强化干部教育培训。

(三)重点项目。为保障试点目标实现,实施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绿色低碳技术示范、环境基础设施、循环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等六大工程53个重点项目。后续将根据年度工作情况滚动更新。

(四)创新举措。共8个方面,24项创新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探索建立“碳核算+碳预算”管控机制,提出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探索开展碳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碳排放管控机制;二是探索建立碳评价管理制度,提出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完善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建设能碳管理平台;三是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提出建立健全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深化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建设,完善常州市双碳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四是促进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体系建设,提出提升企业践行ESG内生动力,开展ESG工作试点,探索构建ESG服务体系;五是加快建设国家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提出优化车网互动平台功能,积极引导有序充电,规模化推动V2G放电;六是深入开展零碳试点建设,提出加快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持续开展零碳试点建设,发挥零碳试点引领作用;七是完善绿色转型支持政策,提出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丰富绿色转型投融资政策,健全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八是建立低碳交流合作机制,提出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加强跨区域绿色低碳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五)保障措施。提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监督考评,加强工作宣传等方面的务实举措,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