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粮食局主要职责

  (一)保障全市粮食供应安全,承担有关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全市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市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负责办理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军粮供应,做好抗灾救助和特需粮油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地方储备粮管理,拟订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及总体布局方案并监督实施。提出地方粮油储备、收储及动用的建议,协助中央和省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和调运等工作。
  (四)负责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布局、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资金。
  (五)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配套性制度,依法开展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地方粮油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和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直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规划和方案,指导辖市、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提出粮食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
  (七)协调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加强直属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指导全市的粮食财务、会计、审计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粮食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直属国有企事业的领导班子建设。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