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7-0027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7〕8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7-05-23 公开日期:2017-06-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7〕87号

各辖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0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6〕157号)精神,为顺利推进我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李  林  副市长
  副组长:彭  峻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陶  伟  金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是  峰  武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季晓东  新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岳  军  天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芮春祥  钟楼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卫国  市发改委副主任
      严德群  市经信委副主任
      顾  锋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美蓉  市财政局副局长
      任洪兴  市人社局副局长
      余立新  市国土局副局长
      赵洪平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国荣  市规划局副局长
      孙  骏  市城管局副局长
      吴志刚  市旅游局副局长
      范  璞  市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全局工作,推动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并将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周旭栋、市运输管理处处长许晓枫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编制相关工作材料,收集、反映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常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