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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09号的答复
索 引 号:MB1681397/2025-000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市监复〔2025〕44号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2025-05-15 公开日期:2025-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09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09号的答复
常市监复〔2025〕44号

丁彩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常州市坚持部门协同,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三方面入手,持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断织密水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

一、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一)严格源头治理,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智慧监管体系全覆盖。创新搭建“常州农安智检”数字化平台,构建“1+4+N”智慧监管体系(1个数据中心、4级监管网格、N类主体档案)。对全市972家重点水产品养殖主体建立“一塘一档”电子数据库,通过无人机巡航监测、监督抽样等技术手段,配套实施“红黄绿”三色风险预警赋牌机制,实现监管资源精准配置。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检测合格证”双证溯源体系,建立“提前报备、定向抽样、实时检测、带证上市”的标准化流程,为每批次水产品生成唯一“电子身份证”。

二是“三减三提”工程全推进。印发《2024年常州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三减三提”工程(减密度、减投喂、减药残,提品质、提效益、提安全),培育水产健康养殖示范点35家。创新推广鳊鲫鲢鳙生态调水混养技术,实现养殖周期零抗生素使用,相关“鳊鱼安全绿色养殖模式”被部渔业渔政局、中国渔业报采用转发,获省农业农村厅主要领导批示并在全省推广。

三是宣教执法全方位。坚持普法教育、执法震慑双向驱动,累计开展水产品专题培训21场、塘口课堂30余次,培训从业人员9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围绕投入品使用、休药期执行、生产记录等关键环节开展水产品专项执法,累计执法检查1929人次。

(二)严格市场监管,强化风险防控

一是严格入市查验。印发《关于落实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落实《关于强化“两鱼”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确保水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要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正确查验入场水产品的进货凭证和承诺达标合格证明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指导农批市场提升承诺达标合格证辨识能力,把好市场准入关。要求农批市场内销售者随货出具统一销售凭证,其他水产品销售者、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严防来源不明的水产品进入市场。

二是强化风险排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落实入场查验、农批市场督促开具统一销售凭证、水产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情况,专项行动期间累计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水产品销售者近5000家次。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监管,对全市3家农批市场多次开展水产品联合突击检查,对市场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联合抽检攻坚行动。

三是坚持快法联检。持续推进“安心菜场”快检室规范化、运行,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开展“批批查”、“车车检”,针对快检风险发现率高及申请复检的水产品联动开展监督抽检,发挥“高效快检+靶向法检”协同联动、优势互补作用。2024年,市场环节累计开展水产品快检3.2万余批次,监督抽检787批次。及时做好水产品抽检不合格后处置,对多批次抽检不合格经营者逐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案件结束后开展联合约谈,形成闭环管理。

(三)严格违法查处,强化震慑效应

为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聚焦水产品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全链条,坚持“监执联动”,强化行刑衔接,对水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线索、重要案件实施挂牌督办,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水产品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强化执法震慑效应。2024年以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根据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及群众举报等渠道发现线索,精准锁定问题水产品产品,依法从严从快处置。编印2024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其中1起被农业农村部选为全国典型案例,切实形成强大警示效应。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精神,遵循“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原则,以开展《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立法为契机,完善水产品协同监管机制,严格把好水产品从塘口到市场、到餐桌舌尖的每道防线,切实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完善法律保障,夯实全链条监管制度根基

积极开展《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地方立法,紧扣水产品药残治理与质量安全的核心问题,从四方面细化法律保障举措。一是明确全链条责任主体与义务,将地产水产品“双证”制度适用范围扩展至所有养殖主体,要求落实检测与合格证申报义务。二是强化市场准入与追溯机制,规定水产品进入市场需持“双证”且信息可追溯、重点市场实施“双证准入”制度,明确监管部门运用物联网、AI等技术实现全流程动态监测,确保问题产品可快速溯源。三是优化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细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三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案件移送会商制度,降低使用禁用药物案件的刑事立案门槛,明确“社会危害性”的认定标准,强化行刑衔接。四是完善激励与保障措施,将绿色养殖转型纳入支持范畴,通过法律引导市场形成优质优价机制,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风险防控,织密全链条监管安全网

一是加强产地源头管控。推动建设常州“智慧渔业一张图”,以“一张图”系统为核心,整合无人机巡塘、AI行为识别、物联网监测等技术,全域动态归集养殖主体信息、投入品使用及出塘检测数据,实现水产品主产区电子地图可视化监管,依托5G实时传输和大数据分析,自动识别未报备出塘,实现养殖户出塘批批检测100%覆盖。深化“双证”上市与追溯管理制度,指导水产品主体报备并开具“双证”,针对鳊鲫等高风险品种实施“出塘必检+监督抽检”,推进胶体金快检技术全域覆盖,保持年抽检万批次强度。

二是加强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建立与水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适应的市场准入制度,要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进入市场销售的水产品进货凭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进行查验,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信息齐全、准确的,准予进入市场销售。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进行快速检测或抽样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在全市大型批发市场开展常州市地产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示查询服务,倡导批发市场查验地产水产品“双证”。

三是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落实入场查验是否到位、查验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信息是否齐全、准确,倡导查验地产水产品“双证”。推动市场开办者建立入场水产品来源库,通过对入场水产品进货凭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市场快检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对快检不合格次数较多的产地的水产品提高快检频次。强化市场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开展水产品专项抽检行动,对于高风险水产品和高发季节,开展水产品抽检攻坚行动,增加抽检频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

(三)强化联合执法,构建协同治理机制

开展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执法,协同推进宣传、排查、打击等环节行动,持续落实《常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农业农村联合公安部门在水产品“三前”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重点“两鱼”养殖区域鱼药店销售禁用药、原料药、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和假药劣药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在水产批发市场入口等区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承诺达标合格证应开不开、不规范开具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力量集中时段对消费量大的、问题隐患较多的水产品强化执法检查,对进货查验不到位、抽检不合格等行为依法查处。公安部门建设涉水产品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信息库,利用“超融合平台”搭建数据模型,实现“由人到案”精准打击;开展“昆仑”等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等危害水产品质量安全犯罪行为,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建立案件移送会商制度,开展正反双向行刑衔接,明确水产品问题及线索移送移交清单、路径,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开展集中会商,切实提高问题及线索办理质效;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可实行联合办案,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签发人:吴小华

经办人:俞凌飞、周小娜

联系电话:0519-88588156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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