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0日下午,市长费高云在市行政中心金石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各项改革任务有效推进,成效明显。市卫计委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8项主要内容,即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管理。
会议要求,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既要遵循省级要求的“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实际完成“自选动作”。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突出做好医疗布局优化、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医药价格改革等重点工作。同时要注重“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做到创新医疗、规范医药、健全医保,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确保更多医疗改革成果惠及群众。
会议同意市卫计委提出的《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定。
二、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加快推进棚改工作,有利于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城市环境,有利于土地资源的整理和开发,也有利于拉动投资,促进地方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市房管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常州市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棚改范围、改造原则、征收安置、政策保障、资金筹措等事项。
会议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要科学制定计划,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所需资金、房源等进行统筹安排。同时,要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和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组织实施。
会议同意市房管局提出的《常州市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三、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
会议指出,控制新建项目的污染物增量,是提升我市环境质量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抓手,也是推进产城融合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出台《常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十分及时、十分重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做好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会议同意市环保局提出的《常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四、会议听取了关于第15批次“常州市荣誉市民”评选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外事办提出的关于授予易熙孟等10名外籍人士“常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有关事项,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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