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决定》(苏政〔2017〕8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9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苏办〔2017〕28号)、《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常发〔2017〕28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其中市级权力7项、区级权力85项,请有关地区和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辖区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具体实施时间由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另行公布。
此次公布的目录清单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作动态调整,仍由市政府办公室公布。
附件: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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