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市紧紧围绕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加大有效投入,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全市投资增长和项目建设压力明显加大,重点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放缓。为进一步加大全市重点项目推进力度,掀起重点项目建设高潮,推动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市政府决定9月份在全市开展重点项目推进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市重点项目推进会精神,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增加重点项目储备,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按照“集中签约一批、抓紧开工一批、加快实施一批、建成投运一批、谋划储备一批”的要求,创新举措,加大力度,全面掀起重点项目建设高潮,确保到9月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达到年度计划的70%,力争达到75%,努力形成重点项目建设循序渐进、滚动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内容
按照“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的原则,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系列化的活动,确保重点项目推进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银企对接活动。编制重点项目融资信息手册,召开重点项目银企对接会,组织在常金融机构与有融资需求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交流对接,确保一批项目达成融资意向,缓解项目建设资金难题。
由市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委、银监分局、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等部门配合。市金融办负责银企对接活动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市发改委负责编制重点项目融资信息手册,做好与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衔接;市银监分局和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负责落实参会金融机构的邀请工作。
2.集中开竣工活动。对前期手续基本完备、建设条件基本落实的未开工重点项目,组织集中开工,未列入今年市重点项目计划的重大项目也可列入集中开工范围;加快在建重点项目推进步伐,对符合竣工条件的项目组织集中竣工。
由各辖市、区自行组织实施。要通过集中开竣工活动,努力营造重点项目大建设、快实施的浓厚氛围,全力加快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步伐。
3.央企对接活动。进一步对接和深化我市与央企的战略合作,以项目投资、资产重组、技术合作为主要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接走访、专场恳谈等活动,搭建合作平台,提升合作层次,扩大合作领域,实现我市与央企的长效合作、互利共赢。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常州市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活动方案》进行组织实施,力争在签约项目数量和质量上取得新的突破,在拟建项目落地和在建项目投产上取得新的成效。
4.科技经贸洽谈活动。以2012中国常州科技经贸洽谈会为主要抓手,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合作为重点,组织智慧城市产业对接会、精品地块城市综合体推介会等专题项目推介及招商活动,集中签约、开工、竣工一批重点项目。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2中国常州科技经贸洽谈会总体方案》进行组织实施,各辖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跟踪签约项目和洽谈项目信息,尽快把签约项目和洽谈项目信息转化为实施项目。
5.项目协调服务活动。加快新开工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对未开工和进展缓慢的重点项目进行逐一调研,重点排查影响项目进程的矛盾和问题,研究制定有效对策措施,加快项目推进步伐。
由市发改委牵头,各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重点项目集中调研和协调推进工作,推动一批重点项目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项目早开工、早见效。
6.向上对接争取活动。对仍处于前期工作的重点项目,要主动与项目投资主体及上级审批部门进行对接,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由市发改委负责安排,市政府组织有关辖市区和市相关部门分别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及项目投资主体进行沟通对接,争取戚电厂燃气发电二期和燃机基地项目、中石油江苏长江项目、南车集团的低地板车辆生产基地等项目尽快得到审批和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辖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项目推进月活动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确保重点项目推进月活动顺利实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辖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重点项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最为紧迫而重要的任务,紧紧围绕重点项目推进月活动的部署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或班子组织推进。要结合实际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坚持“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积极组织开展好相各项工作,全面掀起项目建设高潮。
二是加强项目督查。各级发改部门作为重点项目推进协调的牵头单位,要主动走进重点项目,跟踪项目进展情况,了解项目存在问题,加大项目督查力度,推进项目加快实施。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了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对辖市区权限内办理的各项前期手续要加强督办,及时汇总进展情况;对需市职能部门直接办理的前期手续,要迅速组织力量研究和办理。各市属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逐个制定解决方案,确保项目加快实施。各辖市区作为重点项目推进的责任主体,要对各自区域内重点项目推进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要主动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与衔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通过各级各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督查,一方面提高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速度和效率,另一方面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三是及早谋划明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抓紧抓早抓实抓好的要求,及早启动明年各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安排工作。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重点以及对提升城市功能有支持作用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尽快排出明年的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对初步排出的明年重点建设项目,要从建设条件、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深入论证,提早研究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措施,为项目建设的持续推进创造条件。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各辖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制定完善宣传方案,对全市重点项目推进月的各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及时报道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的新成绩、新进展,总结宣传项目推进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是跟踪反馈信息。各辖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在重点项目推进月活动期间,每周向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简称市重点办,设在市发改委)反馈项目进展信息,并在10月上旬将重点项目推进月活动总结报送市重点办。市重点办要及时总结全市重点项目推进月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有关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市政府。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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