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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
索 引 号:014109429/2016-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市政府常务会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第 42 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6-01-05 公开日期:2016-01-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
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
第 42 号

  2015年12月27日下午,市长费高云在市行政中心金石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强调,“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阶段。做好《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对于我市新一轮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会议要求,《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来规划常州发展、引领常州发展、推动常州发展,要抓住项目、创新、金融、现代信息技术等关键要点,体现重大关切。
  会议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国家和省围绕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相继出台了相应政策,旨在增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活力,尤其是在近期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通过激活民间资本,稳定基础设施投资。出台《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加快我市推进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和改革,有利于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增强我市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有利于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发展我市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我市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营造平等的投资环境,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深改领导小组审议。
  三、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快综合保税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会议指出,综合保税区是我市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和创新载体,对我市对外开放、国际化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月10日,常州综保区、武进综保区通过了省级联合验收组的全面验收,标志着我市两家综合保税区已具备封关运作条件,为常州开放型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会议要求,武进区、新北区和市各相关部门,要不断优化产业定位,建好特色平台,强化招商引资,创新管理体制,落实政策措施,围绕“加贸产业升级区、保税物集聚区、服务贸易特色区、新型业态创新区”的总体定位,加快推进综保区功能提升与园区发展,尽快形成管理规范、通关便捷、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协调发展的格局,实现加贸服贸并行发展、区内区外联动发展、带动区域共同发展。
  会议同意市商务局提出的《关于加快综合保税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深改领导小组审议。
  四、会议审议了《常州市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强调,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失信行为惩戒,是完善和规范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大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快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并建立健全相关考评机制,倡导诚实守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会议同意市经信委提出的《常州市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五、会议审议了《市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
  会议同意市法制办提出的《市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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