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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采矿权转让的请示
索 引 号:014109824/2012-000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国土资发〔2012〕101号 签发人:王建伟 发布机构:市国土局
生成日期:2012-10-22 公开日期:2012-10-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采矿权转让的请示
关于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采矿权转让的请示
常国土资发〔2012〕101号 签发人:王建伟
 

关于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采矿权转让的请示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于2008年经省厅批准,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溧阳市上兴镇芝山石灰石矿采矿权,采矿证许可证号C3200002009027120004081,采矿权有效期到2019年2月。

    由于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注册登记地不同,受国家所得税缴纳政策影响,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所得税合并缴纳至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地无锡市惠山区,影响了溧阳分公司所在地溧阳市的地方税收收入。根据溧阳市、上兴镇两级政府的意见和要求,经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研究,并通过上级母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决定对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分立,分立为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和溧阳天山水泥有限公司两个公司,分立手续完成后,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将被注销,分立后的溧阳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主体、股东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法定代表人也未发生变化。

    经审核,该采矿权无权属争议,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相关规定缴清,特申请省厅同意办理采矿权转让登记。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1.溧阳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转让初审意见表

          2.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矿权转让及分期支付采矿权价款的申请》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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