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 戴旭初,男,1965年4月生,汉族,江苏常州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拟任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2. 匡鹤,男,1969年8月生,汉族,江苏常州人,群众,大学学历,现任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拟任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3. 朱红,女,1965年9月生,汉族,江苏常州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拟任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4. 尤震宇,男,1979年6月生,汉族,江苏常州人,群众,大学学历,现任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拟任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5. 冯发荣,男,1969年10月生,汉族,江苏苏州人,群众,大学学历,现任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拟任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公示时间为:1月10日―1月16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常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联系。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邮编:213000);联系电话:0519—85681628;电子信箱:119435685@qq.com。
常州市司法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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