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海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除壁垒瓶颈,引导民营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一)平等支持促发展。一是落实医保定点无差别准入。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对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民营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按时限完成医保定点纳入,确保同等条件、同等准入、同等权利。二是统一规范医保支付政策。在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和DRG支付方式改革中,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政策、结算标准和管理要求。同时,建立精神疾病、康复、医疗专护、安宁疗护等床日付费机制,以支付杠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走“专精特新”差异化发展之路。三是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对新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设置6个月政策辅导期,提供医保政策培训、病案质量指导、成本管控帮扶等前置服务,降低合规运营风险。实施公平公正、统一标准的基金监管,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规范医保定点退出流程,对整改合规的机构支持其重新申请纳入,避免“一退了之”,支持民营医院健康可持续运营。四是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定期评价。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办法,将定点医药机构纳入绩效综合评价范围,实行六个等级差异化管理。评价结果与质量保证金分配、医保服务协议续签、年度清算等挂钩,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严格筑牢安全防线。医疗质量与安全是民营医疗机构的生命线,也是其立足发展的核心根基。当前,民营医疗机构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差异大,质控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机构存在医疗文书不规范、院感防控不到位、诊疗操作不标准等质控隐患,直接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为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我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依托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各领域民营行业协会,通过开展技术研讨会、绩效教育培训班、医疗质量现场质控、病历书写规范核查等多种方式,提升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二是通过组织落实民营医院巡查、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持续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督查与监管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培训工作,今年3月以来,我委围绕含民营医院在内的全市医疗机构范围内,易引起医疗纠纷的重点领域、医疗质量管理的重点环节等,组织开展了10余场培训参培对象涉及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含民营),累计培训达1000余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
(一)多方协同合作,促进健康发展
我委将与市医保局持续强化协同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持续优化医保定点管理,纵深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建立符合专科特色的差异化支付标准,避免“一刀切”制约特色专科发展;另一方面,深入研究等级医院评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工作,有效提升民营医院参与度。通过统筹推进质量安全监管与医保管理服务,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激发民营医院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与群众满意度。同时,继续发挥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各领域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通过组织技术学习,开展医疗质控、院感管理、医患沟通技巧提升等专题培训,提升民营医院的诊疗水平与服务能力。
(二)筹建转会诊中心,畅通沟通渠道
为促进行业发展,我委拟统筹建设市、区两级转会诊服务中心。通过统一并畅通全市转会诊渠道、共享市内优质专家资源,同时搭建市域外专家联络库、提供市外专家联络渠道,进一步推动优质人才资源下沉。一方面,为各民营医院在实际诊疗过程中提供向上一级医院学习的机会;另一方面,为在民营医院就诊的患者提供上级医院专家会诊的便利。在前期市域内调研、市域外现场学习等工作基础上,目前已形成《设置常州市会诊转诊服务中心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夯实质量基础,提升服务能力
聚焦病历的核心问题与法律风险、医疗风险防控处理、医疗纠纷投诉举报案例分析等医疗质量管理关键环节及民营医院常见问题,通过集体培训、病历书写专项竞赛、专业领域现场质量督导等形式,着力填补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短板,以培训促规范、以竞赛促提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面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法律与医疗风险,规范诊疗行为,减少纠纷投诉,不断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民营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签发人:程逸文
经办人:刘华联
联系电话:85682567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