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4日上午,市长费高云在市行政中心金石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由市发改委牵头编写的《“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较好的反映了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客观评价了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并且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我市在实施“十二五”规划过程中,既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产城融合”实验试点等时代特征,又突出了实施“三位一体”重大举措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建设生态绿城等常州特色。
会议指出,《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完善现代化城市功能、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民生等五大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有力的推进了“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提升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深化改革、锐意创新。突破重大项目,增强发展后劲,不断改善民生,提升生态环境,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会议原则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作进一步完善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二、会议听取了关于推进常州金融商务区建设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推进常州金融商务区建设,对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产业集聚发展、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产业地位、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城市品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要努力把金融商务区建设成为常州区域性资本运作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的核心载体,为促进常州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新的支撑。
会议要求,在金融商务区建设过程中,要明确目标定位,把握实施步骤,落实保障措施。注重市场主导和政府推进相结合、基础建设和招商引资相结合、当前建设和长远建设相结合。有关辖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大局,配合推进。建设金融商务区涉及相关利益调整事项要作专题研究,妥善安排。
会议原则同意市金融办提出的《关于推进常州金融商务区建设实施意见》。
三、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状况、政府财力水平和政府职能转变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民生优先、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拟定了《指导目录》。《指导目录》共包涵教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社会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环境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及其他公共服务八大类88个项目。
会议要求,既要按计划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高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又要防止将部门本应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自行购买服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坚持规范化管理,严格标准,细化流程,控制好采购成本。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常州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
四、会议听取了关于2013年度辖市区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和常州市科学技术奖评选情况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对推进各辖市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科学技术奖评选对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科研热情、鼓励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原则同意市科技局提出的2013年度辖市区科技创新工作考核结果和常州市科学技术奖评选结果,作进一步完善后将2013年度辖市区科技创新工作考核结果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五、会议听取了关于建立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健康发展,保证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常州公交已经成为城市新名片。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面临机动车保有量大幅攀升,机动车出行比例迅速上升,城市中心区公共交通拥堵日益严重,环境污染不断加剧等问题,建立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十分必要。
会议要求,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好公交优先的方针,明确各辖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的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让广大市民更好的享受到公共交通的便捷,不断提高公共交通的出行率。
会议原则同意市交通局提出的《关于建立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六、会议听取了关于修订《常州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办法》的情况说明
会议认为,2010年市政府印发的《常州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办法》,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充实安全监管力量产生了积极作用。随着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和上级规章制度的变化,《考评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现予以修订。
会议原则同意市安监局提出的关于《常州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办法》的修订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下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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