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2日上午,市长费高云在市行政中心金石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关于促进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企业加快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做好企业股改和上市工作,对于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关于促进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企业加快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很有必要。
会议要求,全力抢抓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和IPO发行注册制改革等重大机遇,把加快企业股改和上市作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增强区域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优化服务环境,大力培育上市资源,加快股份制企业进入境内外、场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集聚要素、整合资源、提升产业能级和综合竞争力,推动企业转型发展。全市上下要对照工作目标和重点,抓好政策执行,大力推进企业股改和上市工作。
会议同意市金融办提出的《关于促进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企业加快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二、会议听取了《关于推进市级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推进市级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是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中心镇辐射带动能力,有利于加快农村改革和城乡一体化进程。通过中心镇扩权,进一步理顺辖市(区)与中心镇两级政府的权责关系,增强中心镇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公共服务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激发中心镇发展动力和活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强调,落实《关于推进市级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要做好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保障用地、优化机构设置等工作,要有重点、有步骤分批实施,确保扩权强镇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同意市编办提出的《关于推进市级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
三、会议听取了《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教育质量走在全省前列,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十分必要。
会议明确,到2020年,要总体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形成更具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和更为完善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重点做好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健全教育管理体制、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进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师队伍素养等六个方面的工作。要结合我市实际,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并力争做好优质教育区域平衡。
会议同意市教育局提出的《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四、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生态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汇报
会议指出,我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重点工程稳步推进,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但与群众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生态环境治理任务依然艰巨。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地区要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梳理出来的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着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同时,全力做好环境风险排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会议同意市环保局提出的关于常州市生态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五、会议听取了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了持续平稳的态势。特别是昆山“8.2”事故之后,全市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有效遏止了事故多发的势头。
会议强调,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个别单位安全检查浮于表面、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等方面。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明确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安全预案并加强演练;同时要不间断地开展“拉网”式安全巡查,对查到的安全隐患坚决整改到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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