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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5-0019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5〕17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5-11-09 公开日期:2015-11-13
时   效: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0日。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常政发〔2015〕17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5项行政审批项目,并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7项行政审批项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项目,要及时停止审批,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承接的项目,要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5项)

     2.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7项)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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