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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始终将法治思维贯穿机关事务工作全过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的建设、法治建设与机关事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效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系统抓、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切实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法治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学习专题。
(二)健全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针对机关事务工作制度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深入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完成《常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一本通”》编制,召开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会议,在全市层面启用“一本通”,通过“自查填报-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单位房产“底数清”、每个环节“有人管”、每项政策“落地准”,不断推动办公用房管理向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迈进。修订出台的《常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市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使用、处置、监督管理。制定《关于加强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一网统管”,细化公务用车编制规范,纳入“1+N”制度体系;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评估”管理体系,实现全流程线上合规管控。
(三)严格依法行政,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共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和《中共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涉及权、钱、物的机关事务集中采购、政府招投标、基础建设项目、设施设备维修、公务用车购置、国有资产处置、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分别纳入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切实做到上会前深入调研,把问题分析透彻;会议中充分酝酿,集体审议决定;会后切实强化执行,加强跟踪督办,有力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的科学性、组织实施的有效性。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动法治实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精神,切实履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关食堂和内部餐厅接待以及反对餐饮浪费”监督职能。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学法分层推进
坚持把学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结合“四下基层”工作要求带头深入基层、服务一线,全年开展专题宣讲5场次,覆盖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千余人次,有效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线上线下法治专题培训4期,参训人员达3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
(二)普法多维发力
突出线上+线下互动宣传,拓展宣传渠道,增强宣传实效。依托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资料、机关事务领域法律法规解读等内容,全年推送相关信息40余条,阅读量超1.2万人次,进一步扩大了法治宣传覆盖面,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配合市法宣办、市委宣传部等单位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市行政中心公共区域宣传栏、LED显示屏,通过张贴海报、发布标语、展播视频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法治惠民暖心聚力
立足机关事务工作职能,把法治为民、法治惠民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的法治幸福感和安全感。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法治建设创新项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案例”“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法治营商环境专项提升行动项目”等申报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立足现有服务阵地,及时面向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做好普法工作,结合全市普法工作要求、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及重要节庆时点,依托报刊、广播、电视及局微信号、网站等载体平台,发表各类与普法相关的文章稿件等。
三、积极推动法治示范创建
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环节,其规范性与透明度直接关系到政府公信力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成为常州现代化建设显著优势”目标,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食堂食材统一采购为切入点,牵头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的采购管理新路径。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主体、程序、标准与责任,形成“六统一”管理机制,充分体现了市场的广泛参与性。针对供应商管理问题,从三方面规范管理:严格准入机制,建立资质审核与实地核查双轨制,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资质与能力;规范合同执行,明确食材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与违约责任,强化履约监督;建立评价体系,从配送及时性、质量稳定性、服务响应度等维度开展常态化评价,实行“绿黄红”三级预警管理,以法治化路径推动政府采购从“管行为”向“建机制”转变。节约财政资金,降低物流与仓储、人力成本。党政机关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项目已入选“2025年江苏省数字消费创新场景”,获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创新案例奖,多地市考察团慕名来访学习。
2025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需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普法方式需更加多样化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2026年拟从以下方面入手抓好有关工作。
(一)加强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能力培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以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紧密联系的政策法规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不断提升全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下一个五年普法计划相关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努力营造法治建设的良好环境。认真制定年度普法计划,重点学习宣传与机关事务工作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强化机关事务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合同流程和管理细节的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规范化建设,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把关工作,完善内控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围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安全生产等核心工作,深化机关事务依法治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强化内部监管。不断提升机关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机关事务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三)丰富机关事务法治建设载体。推动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系列普法活动,丰富普法主题教育形式与载体。用好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普法宣传阵地,主动对接配合市法宣办、市司法局相关工作部署,深化与重点普法责任单位结对共建,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理念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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