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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8-0006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8〕3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3-25 公开日期:2018-04-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常政发〔2018〕3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巩固文物保护工作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等精神,经广泛征求意见,市政府同意市文广新局(文物局)提出的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共计14处,名单见附件)。
  请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对本区域的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明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管理、使用等工作,努力开创我市文物工作新局面,为种好人民满意幸福树、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贡献力量。

  附件:常州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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