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统筹安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政规〔2011〕12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在征求并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订了市政府2013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项目,市政府原则上不予审议发布。确有特殊情况需审议发布的,有关部门应当向市政府法制办提出立项申请,由市政府法制办提请市政府秘书长批办。
二、各部门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以下简称文件草案),应当成立由分管领导、业务机构负责人和法制机构负责人组成的起草班子,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起草工作。
三、各部门起草文件草案,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不得擅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收费。起草文件草案,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深入调研、全面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并经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审查、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
四、文件草案完成后,起草部门除按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书面的送审报告、草案文稿、起草说明和政策解读草案一式5份,以及有关依据材料、征求意见反馈材料和部门法制机构初步审查意见外,还须通过常州“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法制监督系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栏目报送。对报送材料不齐全的,将予以退回,由有关部门补齐材料后重新报送。
五、为增强计划的有效性,各部门应当按计划要求进度报送文件草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送文件草案,或者需对计划项目作调整的,应当及时向市政府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同时抄送市政府法制办。
六、文件草案审核过程中,市政府法制办按照规定组织听证、论证协调和听取意见等,请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和支持。规范性文件计划的执行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附件:市政府2013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表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
附件:
市政府2013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表
一、制定项目(26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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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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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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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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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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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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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应急征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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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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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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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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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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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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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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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新闻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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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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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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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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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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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人社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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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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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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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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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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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物价局、质监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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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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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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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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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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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地税局、编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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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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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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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户籍准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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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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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工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人口计生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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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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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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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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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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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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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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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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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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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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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人社局、编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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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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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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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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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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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事管局、审计局、监察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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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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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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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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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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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总工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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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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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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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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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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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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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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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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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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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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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规划局、物价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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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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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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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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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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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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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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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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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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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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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察局、财政局、农委、卫生局、工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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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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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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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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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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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规划局、城乡建设局、房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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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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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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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鼓励博物馆事业发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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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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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规划局、城乡建设局、房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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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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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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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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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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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规划局、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民防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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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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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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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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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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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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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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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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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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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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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人社局、国资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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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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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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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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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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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规划局、物价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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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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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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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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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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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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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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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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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房屋权属登记城乡一体化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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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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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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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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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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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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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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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察局、经信委、城乡建设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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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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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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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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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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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卫生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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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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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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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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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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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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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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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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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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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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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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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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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后评估项目(2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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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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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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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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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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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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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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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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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房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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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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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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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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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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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烟草局、商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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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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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后评估项目,根据评估的结果,确定是否纳入修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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