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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公开征求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社会意见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09445/2025-001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5-11-11 公开日期:2025-11-11 废止日期:2025-11-17
内容概述:关于公开征求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社会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社会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收费行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拟调整常州市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收费标准:基准价为2/公斤,可上浮20%,下浮不限,含运输费。上浮幅度根据危险废物性质、处置成本等因素,由处置单位与产废单位商定具体收费标准。

2.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收费标准:基准价为3/公斤,可上浮20%,下浮不限,含运输费。上浮幅度根据危险废物性质、处置成本等因素,由处置单位与产废单位商定具体收费标准。

3. 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可以按床位数或者医疗废物重量计收,具体计费方式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与医疗机构约定:

1)按医疗机构床位的平均日产生量折算成床位计费标准分别为:

序号

日产生医疗废物量(公斤)

收费标准(元/床、日)

1

0.6

2.20

2

0.5,0.6

2.00

3

0.4,0.5

1.55

4

0.4

按实际处置量

可上浮20%,下浮不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2)计重收费标准:基准价为4/公斤,可上浮5%,下浮不限,含包装及运输费。

4.剧毒品处置收费标准:基准价8/公斤,可上浮10%,下浮不限,含运输费。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11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并提供个人联系电话,以便回访沟通。

      1.电子邮箱:cfgsftkc@163.com

      2.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1号楼B2422室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 收费调控处。

           3.传真:0519-85681075

4.联系电话:0519-8568322285683225

特此公告。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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