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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收费行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拟调整常州市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收费标准:基准价为2元/公斤,可上浮20%,下浮不限,含运输费。上浮幅度根据危险废物性质、处置成本等因素,由处置单位与产废单位商定具体收费标准。
2.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收费标准:基准价为3元/公斤,可上浮20%,下浮不限,含运输费。上浮幅度根据危险废物性质、处置成本等因素,由处置单位与产废单位商定具体收费标准。
3. 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可以按床位数或者医疗废物重量计收,具体计费方式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与医疗机构约定:
(1)按医疗机构床位的平均日产生量折算成床位计费标准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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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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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产生医疗废物量(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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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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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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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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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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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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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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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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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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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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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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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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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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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处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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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浮20%,下浮不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2)计重收费标准:基准价为4元/公斤,可上浮5%,下浮不限,含包装及运输费。
4.剧毒品处置收费标准:基准价8元/公斤,可上浮10%,下浮不限,含运输费。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1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并提供个人联系电话,以便回访沟通。
1.电子邮箱:cfgsftkc@163.com。
2.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2422室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 收费调控处。
3.传真:0519-85681075。
4.联系电话:0519-85683222、85683225。
特此公告。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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