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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降低创业成本,规范住所(经营场所)集群注册登记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与服务质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常州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6年1月12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通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处;联系电话:0519-88588090;电子邮箱:70127917@qq.com。
附件:1.常州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常州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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