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用法治手段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法治常州建设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常委法办〔2022〕24号)以及《关于报送推进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通知》,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要求,现将我中心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特色
1、推进普法宣传有创新
2022年中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特点体现在住房公积金普法工作的创新及力度上:一是推进直播普法。与团市委合作,面向青年就业创业人员、网络主播等新媒体从业人员以及网约车司机等群体,以现场连麦交流、留言互动、视频采访等形式开展了5场网络普法直播活动。二是创新联动普法。充分发挥“中心-高校”联动机制作用,与31所在常高校和职业院校合作,聘请校园推广大使,做到普法政策进校园、进班级、进宿舍到个人。三是深入社区普法。加强与各区、镇政府的联系,开展“走进“政风热线”、走进人才招聘会、走进横林等乡镇、走进西湖街道等系列社区普法活动,共走进社区和工地开展了18场普法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四是走进企业普法。重点走访了常州比亚迪、常州普利司通、江苏博飞特,沟通对接了中天钢铁、益锐医疗等重点企业,全年共组织15人深入企业开展了34场企业普法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近2000份。
2、优化营商环境有突破
今年我中心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工作,助推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以数连接,推动高效协同。以数据共享、机器识别、智能分析为手段,夯实中台对前台的远程服务能力,横向上推进包括提贷一体化等前台不同业务之间的整合,纵向上实现前台窗口业务与中台集中审批的数据连接、物理分离,由资料传递转变为数据流转,每笔业务平均服务效率提高了50%以上;二是由数驱动,促进精准运营。推动实现由“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的转变,以数据为驱动建立包括资金计划预测、资金智能调度等4项辅助决策模型,设计开发青春留常、“刚好寓见你”、精准扩面等多个特色应用场景,为精准识别、多维度分析提供主动推荐和智能办理等服务。三是用数重塑,深化流程再造。通过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厅等7类数字服务渠道,推动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转移等业务,线上业务办理量已占总量的近90%;推动与社保、征信等数据共享融入住房公积金服务全流程,减少职工往返担保、银行、房管等部门之间的服务过程,预计全年可节约职工往返办理高频事项20余万次。
3、建设执法体系有纵深
合并归拢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职能,采取撤三建四的职能归并方式,建立独立的法规稽查处,把原来散布在归集处和贷款处的执法职能集中到该处室,而把原来的资金归集职能剥离归并到业务处,让专业执法的人做专业执法的事。同时,理顺自上而下的行政执法管理体系,构建从中心法规稽查处到各分中心再到工作站的行政执法和行政调解体系,建立以各乡镇设立的联络员、住房公积金工作站人员、各分中心对应的乡镇专管员等为核心的、包括5个分中心和21个乡镇工作站的网格化管理服务及投诉处理、行政调解体系,打造“家门口的住房公积金”。
4、实施政务公开有影响
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把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作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树立中心形象的有效手段。一是坚持高站位布局。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高站位布局政务公开和宣传工作,年初以1号文件形式出台了2022年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意见、宣传工作要点和宣传任务分解表,建立了一支宣传队伍,确定了以各部门为主体的宣传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及宣传工作积极性和有效性得到了较大提高。二是实施多渠道创新。在打造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主阵地的基础上,围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支持高校毕业生青春留常、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基数调整等重大政策实施,推进包括网络直播、专报推送等形式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住房公积金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安居”入选党的二十大“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住房公积金助力稳就业保民生被住建部专报采用并上报国务院。三是全方位打造品牌。充分调动政务公开及宣传资源,采取与人才公寓合作的方式,全方位打造“刚好寓见你”服务品牌,目前全市5个区人才公寓都有合作,进行了系列深入报道,为我市“532”战略实施留住技能型人才和技术工人服务。
二、主要工作情况及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不断拓展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深度。建成涵盖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厅、第三方APP等渠道为主的线上服务体系,43项单位公积金业务、70项个人公积金业务实现了网上业务办理,业务办理量占比分别达到86.88%和81%;持续推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服务“一网通办”,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上陆续开通了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个人贷款全部还清证明等6项线上服务,助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一体化进程;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采取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陆续开通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等8项业务的“跨省通办”,成为全国首批完成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的城市;在各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设立“跨省通办”服务专窗,统一受理跨省通办事项,提供综合收件、转办、咨询等服务。
2、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利用工商新办企业数据定期共享机制,形成预开户数据,实现企业建缴住房公积金全程网上办理,全方位方便企业建缴住房公积金;在“我的常州”APP上成功上线住房公积金服务企业功能,企业经办人只需一部手机,即可在“我的常州”所提供的企业服务栏目中,完成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手续。住房公积金成功上线为企业提供掌上服务,成为市法人授权平台开通以来,各部委办局中第一个推出和部署的。
3、依法防控重大风险。
住房公积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攸关全市100余万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中心为此高度重视风险防控。按照《网络安全法》项目建设“三同步”原则,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同时在中心推进的重点项目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工作中,调配设置专门的安全小组,负责规划新系统安全框架设计;每月开展网络安全运维检测及新业务模块渗透测试,防范网络安全漏洞风险。在日常工作中做好互联网资产盘查及渗透测试,开展2022年度护网行动,在市级“网安2022”行动中获满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梳理整合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职能,上线启用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系统,形成了各分中心下辖工作站联合社保中心调解案件、各分中心受理调处案件、法规稽查处监督管理和指导辅助的办案模式,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由法规处组织会商并扎口处理;优化投诉处理及立案流程,将欠缴金额核对事项进行流程前移,让对的人做对的事,更有效的运行行政执法系统,提高投诉职工满意度的同时,强化执法人员的案件处理能力。
2、强化备案审查机制。积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建立制定、审核、监督闭环管理机制。今年中心草拟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在常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青春留常”实施办法》及政策解读,按程序履行了制定、提交审核等流程,并最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在市政府网站和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公布,切实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从源头上把好合法关。
3、落实文件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文件汇编工作,每年均组织编印住房公积金政策文件,今年开始编印完成202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文件汇编》,作为政策指导工具;积极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完成了办公平台文件清理,废止13个文件,失效5个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中心制定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试行)》,明确了党组决策的事项及其范围和重要事项的议事程序,对党组会议的举行条件、表决方式、具体实施、责任追究等均作出了规定。全年确保了中心所有重大决策事项经过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均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2、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最终形成过程性和总结性材料。今年上半年制定住房公积金支持在常高校毕业生青春留常政策,组织了面向高校毕业生的问卷调查,共有3606人参加,提供了拓展政策扶持范围至高职院校的建议,公众的积极参与,为中心政策出台提供了较好的借鉴。
3、强化重大决策法律保障机制。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日常工作及重大行政决策中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作用,降低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今年中心根据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首次采用了委托第三方招标的形式来确定行政执法案件代理机构,共有5个单位参与竞标,标额为19.6万元。最后确定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中标,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有效避免了违规决策造成的失误,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安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化透明化。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于案件处理基本做到全过程记录,有行政执法案件在省执法平台同步录入。在公积金官网公开执法依据、流程、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全年无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22起,寄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限期缴存事先告知书17份,限期缴存决定书17份,催告函17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6起,行政复议5起,组织案件会商6次。通过中心官网公开了恒创电力、鸿通运输等177家企业的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过《常州日报》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和限期缴存事先告、行政处罚和限期缴存决定书共计11次。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拒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中心可以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中心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建立了基准制度。省住建厅出台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后,我中心严格按照省厅文件精神执行自由裁量标准。
3、启用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及备案工作。中心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启用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平台,保质保量完成限期缴存及行政处罚案件的上报备案和汇总统计等工作,并通过平台报送相关信息,今年共在省平台上报10篇通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应用考核中,中心从全省200余家单位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一。同时积极使用中心开发的行政执法信息管理平台,对行政执法的每个环节进行严密控制和痕迹化管理,确保程序合法。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在去年出台《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的意见》基础上,年初又以1号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常州市2022年宣传工作意见》及相配套的2022年宣传工作要点、宣传任务分解表、宣传考核评分规则和宣传考核评分表,第一次以绩效考核形式将有关宣传及信息公开内容列入了对各部门的考核中。今年的重大政策调整比如《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应对本轮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企便民政策措施的通知》等,均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全年通过住房公积金官网共公布各类通知公告、信息动态等合计70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94条,关注人数突破90万人。住房公积金简报刊出11期98篇文章41条简讯,各类报刊、电视台等进行住房公积金宣传112次,切实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
2、实现审计审查全覆盖。深入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政策文件的出台。按照《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文处理办法》进行文件管理,建立了由办公室负责中心内部文件的处理及管理、内部审计处负责对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与清理的文件管理工作机制。全年共审核64份合同,提出审核意见21条。
3、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中心每年均通过常州日报、公积金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通过市政府网站进行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推行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对前来办理业务的职工,鼓励其对公积金服务环境和窗口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进行测评打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职能,改进和提高中心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根据省、市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的要求,中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放在前面,积极引导和鼓励职工与企业就住房公积金矛盾纠纷达成调解意见,今年通过职工与企业协商方式共化解矛盾纠纷1210起,追缴住房公积金1730.83万元,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2、持之以恒推进法治信访工作。严格按照《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访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等规定,履行信访接待、核查、告知、处理等程序,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40件,信访内容主要集中在投诉企业没有依法依规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政策解读有疑义等问题,信访问题处理率100%,无群访和重复信访。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领导带头推进法治理论学习。中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系列内容,学习了习近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讲话以及《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全年累计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5次,主任办公会集体学习26次。
2、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了疑难案件分析和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操作等培训。目前持有执法证人员44人,在一线工作的执法人员16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普法月宣传活动,上报的《全国率先试点推广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探索与实践》荣获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奖,上报的“全国率先试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在全市通报表扬的45个法治惠民优秀项目中荣获三等奖。
3、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按照常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制定住房公积金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将“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突出中心法治特色”列入规划目标;将依法行政列入与各部门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长效化建设。
4、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上半年在日报、晚报、现代快报以及常州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112次,并与常州晚报合作开设“住房公积金,服务惠民生”专栏,每周一期;与团市委合作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网上直播活动,全年共合作开展了5期;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支持青春留常政策宣传进校园活动,与常州大学等31所高校合作,推动9000余名在常高校学生申请住房公积金支持青春留常。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企业生存发展与职工维护权益之间的矛盾。一些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面临较大困难,但越是企业经营情况不太好,职工举报投诉企业就越多。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在稳增长稳就业的大环境下,如何解决职工诉求的问题,而且一个职工投诉往往带动一大批,在不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提下,解决起来面临压力较大;另一方面是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与投诉处理之间的矛盾。突出地体现在追溯时效上,社保监察条例对于社保超过两年投诉期的不予受理,但公积金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两相对比面临矛盾和压力较大。
四、2023年工作安排
(一)提高法治政府重视程度。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从全局高度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调整,推动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组织架构,强化责任分工,理顺职能关系,进一步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个人。
(二)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普法月宣传推进工作,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和法治专题讲座制度,安排行政执法培训及相关学法考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扩大依法行政社会影响。继续推进与社保、工会联合开展的企业社会责任考评工作,以此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提升住房公积金依法行政能力。采取网上直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台等多种渠道方式宣传普及住房公积金政策,提升社会影响力。
(四)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三项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及时更新本部门执法主体和人员信息,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继续规范法制审核流程。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网厅对外服务功能,推进人社、建行、农行等第三方APP建设,加强从中心到分中心、工作站的网格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家门口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亮点。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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