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江苏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苏办发电〔2025〕39号)要求,现将我市“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一、公示对象名单
(一)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对象(2个)
1.常州市司法局
2.常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二)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4名)
1.许玲,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工委主任。
2.花莎,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溧阳市司法局副局长。
3.郁军,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马鞍村委会书记、主任。
4.傅璟琳,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中共常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19-85681650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行政中心1号楼A座603室
邮编:213022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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