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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为处置“3.29”吉恩药业等多起火灾事故成绩突出个人记功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429/2016-001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6〕128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6-07-25 公开日期:2016-07-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为处置“3.29”吉恩药业等多起火灾事故成绩突出个人记功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为处置“3.29”吉恩药业等多起火灾事故成绩突出个人记功的决定
常政发〔2016〕12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今年3月29日,常州吉恩药业发生国内罕见的正己烷及多物料混合化工火灾事故。灭火抢险处置中,消防官兵冒着危险,连续奋战,竭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其中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吴宜猛等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七天六夜的艰苦战斗,成功阻止了火势蔓延,且无一人伤亡,保护了上亿元的生产设备和工业原料。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经研究,决定给予吴宜猛等3人记二等功,给予黄亮等3人记三等功。希望受表彰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平安常州建设作出新贡献。希望各地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奋发工作,努力为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记功人员名单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记功人员名单

  一、个人记二等功
  吴宜猛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
  韩  佳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二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刘秋华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外环路中队战斗班长
  二、个人记三等功
  黄  亮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战训科科长
  刘玉海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战训科高级工程师
  汤  历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竹林路中队政治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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