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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科技部门)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14109496/2025-000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25-02-24 公开日期:2025-02-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科技部门)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常州市(科技部门)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以来,市科技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常州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依法履职,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法治机关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为加快建设产业创新高端引领、开放创新示范先行、全域创新活力迸发的长三角创新中轴和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市科技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同考核。坚持开展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述安全生产活动,完成“八五”普法相关工作、普法责任制落实履职评议。二是落实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组(扩大)会、专家授课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2024年,共组织集中学习5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相关内容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重要内容。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先后修订了《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州市科技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有力加强局党组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落实《市科技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制度》《市科技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明确各类人员学习内容及达到的标准。组织1批次3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二是拓展方式渠道推进法律知识学习。汇编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局门户网站、局OA办公系统定期提醒大家自觉学法。利用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等集体学习机会多次设置议程进行法律方面的专题讲座,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聘请专家解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行政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我局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组织形式多样活动提升普法宣传效果。结合国家宪法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主题活动,开展科技普法志愿者先锋园区行活动5次,组织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和常州生产力发展中心志愿者服务队为园区科技企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市民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创新政策宣传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辅导手册(2024版)》《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组织“科技先锋书记普法服务直通车”科技直播专场,深入解读科技政策法规等内容,并实时回应网友关切,累计吸引9.98万人次在线观看与积极参与,普法人数和普法效果量质并举。

(三)全面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常州市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常州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市科技局风险防范内控机制》等规章制度,制定出台《常州市科技局关于加强市级项目受理评审全程监督的办法》,做到科技项目评审全流程监督,进一步完善所有部门和全部业务流程的风险防控网络,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控风险,保障了局系统广大干部廉洁从政,促进了科技管理效能提升。二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推进法律顾问机制,与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案件、政策(规范)文件制定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等法律服务及指导,事先防范、及时化解法律风险。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目前我局有3名公职律师,通过开展公职律师执业活动,促进局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保障单位工作依法开展。落实1项行政许可和5项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要求,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将执法主体和人员信息规范录入省司法厅执法监督平台。三是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做好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市监管信息平台、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市社会信用数据平台、“双减”信息平台信息认领、归集上报工作。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常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各辖市区科技部门规范开展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和长效管理工作,目前共有35家机构完成准入审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实行“内部综合、外部联合”监管模式,先后完成10家外国人合法工作的实地检查和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网上检查工作。四是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全面履行市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制,对拟立项项目、高企申报、瞪羚企业认定、创新大赛(参赛人员、企业)和创新政策兑现拟支持企业加强社会信用运用,共查询19批次7000余家次企业征信信息。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上报社会法人红名单和自然人红名单。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要求,动态优化创新政策。落实《支持创新主体集聚实施细则》《支持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常州市瞪羚企业认定实施办法》。完善法律顾问机制,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听取辖市区科技局、企业及专家意见建议,完成8项政策文件和对外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并提交局党组会集体审议、民主决策。承办完成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共79件,其中主办件19件(包括市人大重点建议2件,市政协重点提案1件),协办(会办)件60件,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五)扎实推进科技立法工作。《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被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列入2024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我局作为牵头起草部门,配合人大高效推进该项工作。2024年10月11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有关情况进行解读,该《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常州市科技创新领域一部具有基础性、综合性、方向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对常州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对加速打造产业创新高端引领、开放创新示范先行、全域创新活力迸发的长三角创新中轴与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共设十章七十六条,分为总则、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人才、区域创新和开放合作、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及附则。《条例》覆盖了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人才、区域创新和开放合作、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创新环境等全链条的创新指引。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完善外专人才许可业务,在继续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金坛区、武进区、国家高新区这4个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点的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的基础之上,与常州市公安局共同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联窗办理业务。组织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确保“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全年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局在科技创新服务工作中推进依法行政成效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科技系统工作人员在专业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方面仍要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还需深入学习和掌握;二是依法行政的主动性要持续提升,更精准把握科技企业的真实需求,最大程度提升企业获得感。

三、2025年推进依法行政主要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常州万亿之城再出发和实施“532”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更是《常州科技创新条例》实施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科技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高质量开展《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宣贯工作,全力推进条例的颁布实施。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治理,营造亲清营商环境。

(三)增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全市科技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会议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宣讲解读活动,加强对服务对象的宣传指导。通过培训、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提高科技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四)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行政奖励等事项,做到信息完整准确,法律依据明确有效,外部流程图与实际运行流程相一致,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在阳光下操作、网上运行。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充分开展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布等工作。

(五)落实监管职责。加强与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共同指导各地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安全生产督查、资金监管等相关工作,持续推进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发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落实“内部综合、外部联合”监管模式,统筹制定抽查计划,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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