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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先进集体、突出贡献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429/2013-001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3〕6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3-04-26 公开日期:2013-04-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先进集体、突出贡献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先进集体、突出贡献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常政办发〔2013〕6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建设国家生态市是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即定的目标和任务。五年来,市政府始终将生态市建设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造福人民群众的一项头等工作来抓,大手笔谋划,大力度推进,大规模投入,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常州市于2013年1月被环保部授予“国家生态市”称号。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表彰在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过程中作出艰苦努力和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突出贡献单位和先进个人,市政府决定,授予金坛市人民政府等24家单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武进区环保局等18家单位突出贡献奖;授予王国胜等114位同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建成美丽常州共同努力。
  附件: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先进集体、突出贡献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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