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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14109664/2025-0003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25-12-24 公开日期:2025-12-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常州市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5年,常州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核心,扎实推进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为常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把统计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带头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统计法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一)统筹法治建设部署。主要负责人重点关注、统筹谋划,详细制定《2025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明确重点推进五个方面15项具体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统一思想,立足实际,推动全市统计机构充分发挥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载体作用,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底线意识、红线意识,紧盯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重点任务,抓住关键环节,采取务实举措,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

(二)带头学法讲法用法。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时代统计大讲堂”视频学习,聆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宪法室主任侯晓光“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专题辅导讲座;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12次,其中4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传达学习八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等文件精神;通过辖市(区)统计局长会议、局办公(扩大)会议,不断强调统计法治工作重要性,要求并督导全市统计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统计工作实践中加以落实。

(三)突出重大事项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牵头,推动八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指导编制相关任务分工方案,明确12项具体任务、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制定下发《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具体安排》,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专题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各处室通过各类业务培训嵌入开展职业道德宣传,推动诚信统计理念入脑入心;深入动员,严格要求,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现业务工作效率和执法监督成效同步提升。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

1.强化统计法治意识。推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通过3次会议组织学习《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和部分统计造假典型案例通报等内容,传达贯彻中央、省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工作要求及统计法律法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统计法律法规3次(其中2次聚焦《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新修改统计法及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多途径、多举措组织统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各项活动,参与率达100%。

2.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制度,4月22日邀请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二级调研员王宏亮为市委党校第7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专题授课,引导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运用法治思维履行依法管统治统职责;5月14日,市统计局副局长陈邦辉为新北区第一期乡科级干部进修班讲授统计法治课,解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结合典型案例强化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职责意识;11月19日,选派普法骨干为金坛区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开展统计依法行政主题宣讲,把依法统计理念灌输到基层一线公务员。全年开展“统计法进党校”讲课累计受众300余人次,其中县处级、乡科级干部200余人次。

3.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及时组织学习国家统计局和省政府一系列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结合本市2018-2020年统计数据质量问题,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专题讨论;组织统计干部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直播,深刻剖析案件根源、危害及教训,强化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

(二)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筑牢数据质量防线

1.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按照上级要求,下发《关于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精心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同时,聚焦“四个重点关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涉企检查规范实施执法检查。在自查自纠阶段,全市采用线上审查、线下送审和实地核查方式,突出重点企业和主要指标,共完成1477家企业数据核查;未发现系统性、大面积数据失实问题,针对个别数据差错,及时开展行政指导,督促企业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数据修正。

2.注重强化数据全流程管控。加强企业入(退)库审核管理,组织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调查单位库;共核查531家单位,修改371笔错误,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得到提升。严格执行投资、房地产、建筑业项目入库审核标准,充分利用大数据比对,审核入库材料150份,杜绝“带病”入库;数据报送过程中,加强关联性审核,与发改、工信、住建、税务等部门共享数据200余条,开展联合评审4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着力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5月28-29日,举办全市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统计法治业务骨干和持证执法人员52人参加培训。期间,邀请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执法业务专家王宏亮、常州市行政执法讲师团符晨、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律师姜伟文分别从统计执法检查实务、行政执法中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行政执法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等多维度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强化统计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意识,有效提高参训人员的统计执法综合技能。

4.严格规范开展执法检查。修订出台《常州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明确以“双随机”抽查方式为主、结合实际开展其他常规性统计执法检查的统计执法工作原则,为“双随机”抽查完善了制度依据和工作指引,促进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科学制定统计执法检查方案,全年对57家(个)企业(项目)实施执法检查,其中工业26家、批零住餐业16家、服务业5家、建筑业2家、固定投资项目8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企业3家,立案查处1家,责令改正2家;其中与市住建局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企业2家。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体现了统计法律的严肃性,警示性和震慑性效果进一步提升。

5.持续加强统计信用建设。落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抓好统计信用建设工作,将统计信用记录纳入联合奖惩范围。充分发挥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约束机制作用,对2家“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落实行政执法免检政策;利用大数据平台及部门联合数据共享机制,对1家被交通运输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企业作出取消“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资格处理;对3家符合条件标准的企业认定为“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对守信企业给予激励,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提升信用管理实效,既打造诚信统计标杆企业,又展示了失信约束的惩戒效果。

(三)深化统计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1.积极推进普法宣传进基层进社区。3月19日,联合市司法局等单位在红梅公园开展“花季有约·德法相伴”公园普法活动,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500余份;以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试点工作为契机,通过专题培训对基层普查指导员深入开展统计法治教育,重点解读新修改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深入基层“送法入点”,走村入户宣传统计法规,累计发放各类统计资料1800余份;创作《紧急集合 扫雷行动》《快板:话统计》等统计普法微视频,并在全市统计系统年(定)报培训会议进行专题法治教育;9月份,携手常州地铁传媒打造常州地铁一号线“1%人口抽样调查专列”,打造1%人口抽样调查的“流动名片”。

2.成功举办主题活动深厚普法氛围。9月20日,与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联合承办“诚信诚实守初心 依法统计担使命”为主题的第十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通过依法诚信统计主题演讲、一线统计调查故事分享、统计职业道德集体宣誓、统计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突出宣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科学调查、全民参与的统计氛围,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依法统计的认识、理解和支持。现场参与活动的媒体记者和市民超过200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林参加活动并致辞。

3.善抓载体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12·4”宪法日和 “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载体,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多形式集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动员,积极组织统计机构和个人参加“统计法治风景线”“全国统计法治征文”等主题征文活动,向《中国统计》《江苏统计》等刊物投稿9篇,其中2篇被《江苏统计》微信公众号录用;12月6日,联合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钟楼区统计局开展“诚信诚实 依法统计”统计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签到打卡、领导致辞、表彰先进、赠书惠民、视频展示、普法讲坛、现场问答、互动游戏、咨询服务、设置展板等10个环节,灵活多样、生动形象的展现了依法诚信统计融入群众生活的浓厚氛围。活动中接受现场咨询60余次,吸引约500名市民群众参与,向社会公众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品700余份,活动报道被《中国信息报》、国家局和省局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进一步扩大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增强了诚信依法统计宣传效果。

三、存在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深度不足。部分基层统计人员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强化,新增入库的一套表调查单位“点对点”普法有待加强,新媒体普法覆盖面、企业普法精准度还需提升。二是执法能力有待提升。辖市(区)统计局统计执法力量分布不均,兼职执法人员执法技能不强,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用体系效能有待释放。统计信用产品应用场景有限,联合惩戒和激励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实效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精准普法。针对新增入库的一套表调查单位,重点开展“点对点”普法宣传,适时组织专门业务培训;扩大统计法治宣讲范围,推动统计法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生动有趣的统计法治宣传作品,提高公众参与度。

(二)强化队伍建设。继续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实现执法人员统计专业全覆盖;组织执法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增强案例教学实践,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

(三)完善信用体系。探索扩充统计信用应用场景,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约束机制,提升信用管理实效,打造更多诚信统计标杆单位。

(四)深化协同监督。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加强与巡察、审计、税务、市监等多部门的协作,完善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增强监督效能。



常州市统计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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