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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14109445/2026-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26〕31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6-02-05 公开日期:2026-02-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扣 “十四五” 规划收官、“八五”普法收官与“十五五”规划谋划关键节点,锚定“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将法治建设贯穿发改履职全过程,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常发改〔2026〕31号

2025年,市发展改革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扣 “十四五” 规划收官、“八五”普法收官与“十五五”规划谋划关键节点,锚定“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将法治建设贯穿发改履职全过程,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以来法治建设总体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一是坚持思想指引,突出核心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发展改革部门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中之重,作为发改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核心课程。通过开展专题研讨、专家讲座等形式,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与丰富内涵,全方位融入发改工作各环节。在能源领域,充分认识到能源法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借助 “发改讲堂” 平台,组织系统内深入学习,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能源工作的能力。深刻理解粮食安全保障法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推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印发《常州市发改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个性专业清单》,明确学习要求和责任。

三是注重统筹谋划,优化顶层设计。将法治环境建设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考核年度目标内容和市发改委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形成法规处牵头、各业务处室协同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认真落实报告制度,每年形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处室和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主任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全面依法行政的主要抓手,多次在党组会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落实抓的工作局面。将委党组学法活动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目前组织专题学法活动4次,分别是能源法、国防动员法、民营经济促进法、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

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立体化宣传矩阵,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栏、悬挂标语等多种传统载体,持续发布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解读等信息,增强法治宣传渗透力;拓展线上网络平台,在市发改委网站开设专栏,及时上传更新法律知识、政策文件和普法活动信息,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化主题宣传活动,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还参加了全市“花季有约,德法相伴”普法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问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国防教育法、人民防空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公众人防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完善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出台《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起草工作开展多轮调研论证,结合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并参考借鉴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立法经验,持续深化完善条文款项。该条例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通过推动各类资源平等获取、公共服务更加高效,营造公正有序的市场化营商环境;通过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对经营主体权益保护,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区域通关便利化协作,为外国人提供便利的配套设施,营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截至目前,废止和修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是《市政府关于废止<常州市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文件的决定》《常州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均按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及时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市委法规处要求,开展市委第三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同时,向市数据局和各辖市区发改条线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5年)》《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政策文件的通知》。

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对委内各处室、单位强化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醒,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并及时上传大数据平台进行初审,确保不出现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情况。同时,根据市市监局工作部署,完成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存量政策措施自查清理工作。此外,组织召开我委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培训,邀请江理工高军教授对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100余人进行授课。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积极参加无锡、常州、苏州三地联合举办的公平竞争文件审查人机大赛。

(四)规范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水平,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出台并公布了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分别是《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常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其中,《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入选常州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是深化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在开展重大决策、制定重要政策、签署重要合同前提供法律支持,防范法律风险。年内法律顾问为委内规范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信访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事项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做好各处室提交的合同等法制审查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答复进行审核,建立初审、复审制度和复杂疑难案件会审制度,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五)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开展的全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电力运行安全隐患督查、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信用服务机构监管等执法活动,都做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在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程序监督,确保行政检查主体合法、程序规范、监管有序。实施行政处罚做到案件事实清楚、涉案证据确凿、行政程序清晰、适用法律准确、送达规范可查,以及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告知当事人救济手段到位。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追责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工作程序,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加强执法文书和台账管理,认真落实案卷评查制度,获得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优秀单位。

(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一是打响“常享办”营商环境服务品牌。立足本地实际,持续擦亮“常享办”营商环境品牌,通过“常态化、一站享、便捷办”的优质服务,营造“常来常往 州到服务”的浓厚氛围。迭代发布《常州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常州市2025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6.0版)》,实施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赋能、法治保障护航、创新创业引领等四大行动,明确市级改革任务37项145条、区级改革任务14项,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有的放矢、靶向施策。2025年省工商联发布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常州位居全省第三,2024年省高质量考核“营商环境质量”指标位居I类地区第一。

二是服务民营经济赋能营商环境。配合做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有效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出台《常州市企业失信约束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常州市关于进一步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约束机制三年工作方案(2025-2027年)》等政策文件,推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民营经济发展生态。强化政策制度建设,出台《常州市助力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扶持经营主体发展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稳预期、增动力。

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国首创开发上线了“信用中国信用修复辅助工具”,利用大数据比对,精准推送,经企业授权后,系统自动生成完整修复材料,通过“繁事简办”“简事快办”,实现企业信用修复全程“零接触”“零跑腿”,构建更便捷、高效、精准的信用修复服务。2025年1-12月,共完成信用修复3145条,涉及企业2675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水平还需不断提升,部分同志在法律专业素养、法律知识储备等方面还有所欠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改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仍需不断提高。

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工作的深度、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还需进一步深化。

三是普法宣教在创新方面仍需发力,沿用过往的工作经验较多,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形式较少。宣传方式较为传统单一,在向机关工作人员宣传法规政策时,多以文件传达、会议宣讲为主;在向企业、社会公众宣传法规政策时,主要以传统的宣传手册发放、讲座等形式为主。宣传内容也往往较为笼统,没有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的设计。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6年,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的决策部署和法治建设安排,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

(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委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党组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在全委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严格依法规范履职。继续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案卷,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照公平竞争审查规定,严格规范履行审查程序,执行审查标准,做到应审尽审,有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办理应诉案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安排,精心打造“常享办”营商环境服务品牌,推进“常来常往 州到服务”全生命周期服务,贯彻《常州市2026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7.0版)》,以清单化、节点化、责任化方式推动落实以清单化、节点化、责任化方式推动落实,着力破解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有力度的政策供给、更有速度的办事体验、更有温度的法治保障、更有口碑的亲商氛围。

(四)加强普法宣传。利用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推动发展改革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增强学习、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推动《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见效,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扩大和提升企业和群众知晓率。加快完善《条例》配套制度举措,定期评价《条例》实施情况,确保各项法条全落地、早见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


(联系人:籍文锦;电话:8568110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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