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常州市挂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组发〔2015〕4 号)和《关于公布局属单位党政副职后备干部的通知》(常教组〔2015〕3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常州市同济中学霍雄鹰同志挂职任常州市教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常州市清潭中学谢峰同志挂职任常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科员。
以上两位同志挂职时间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
挂职干部的选派和关系待遇、日常管理和考核等按《常州市挂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常组发〔2015〕4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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