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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13-0006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信装备[2013]164号 发布机构:市经信委
生成日期:2013-05-22 公开日期:2013-06-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组织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报工作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经信装备[2013]164号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装备[2013]390号)(详见附件)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本年度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报工作,请各辖市经信部门按照该通知要求,对本地区符合条件、申请2013年度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的企业,好中选优,予以受理并推荐上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各辖市区经信部门要及时传达和通知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受理企业申请并初审,于6月10日前将所推荐的本地区申报企业汇总后上报我委,并附上各企业申报材料(初稿)纸质版一份,我委将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将申报材料(正式稿)汇总上报省经信委。

    二、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申报的产品和上年度列入《常州市高端装备重点新产品推广目录》的产品优先推荐。

    三、上报企业需向市经信委提供申报材料(正式稿)纸质版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电子版本(光盘)1份。

    四、申报材料有关内容格式可登录“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首页>经信工作>装备工业>文件通知”查询和下载。

    五、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联系电话:85681222、85681221;邮箱:czjxwzb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3年5月22日

    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装备[2013]390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江苏工业强省建设六大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3〕321号)和《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苏经信装备〔2012〕386号)有关精神,为增强我省重大装备自主设计制造和推广应用能力,促进全省装备制造业高端化发展,我委决定启动2013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鼓励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高新技术装备,以及与上述高端装备配套的关键部件。

    (二)优势装备制造业高端转型。重点支持研制航空航天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新型电力装备、工程机械、新型农机及商端专用装备等领域中具有原理、结构、性能等重大创新,节能、节材、环保等特征显著的重大关键成套或单机装备,以及与上述装备配套的关键部件。

    二、支持方式

    (一)根据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自2013年起,我委实行“先组织认定,后择优奖励”的支持方式。在认定环节,仍由各省辖市根据通知要求扎口组织申报,我委严格按《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认定,对通过认定的产品授予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证书和奖牌。在奖励环节,已取得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资格的企业按照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专项引导资金的统一要求进行申报,我委根据产品水平择优安排奖励资金予以支持。

    (二)已取得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资格的产品和企业,将列入我委重大装备项目库。对于入库的首台(套)项目,我委每年择优推荐申报省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省级专项资金,优先申报国家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国家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等国家级专项资金,优先申报国家重大装备重点项目争取金融支持。

    (三)设立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配套奖励资金的地区,可按照本地资金使用办法对获得认定资格的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进行奖励。未设立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配套资金的地区要加强措施保障,抓紧制定实施符合本地实际的首台(套)重大装备配套政策。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申请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应是省内企业首家自主研发或国产化制造并经用户使用的产品,原则上成套设备价格每套在100万元以上,单机价值每台在50万元以上,具体条件应符合《实施细则》第5-7条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请表(附件1)。

    2、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请报告书(提纲见附件2)。

    3、附件和证明材料:

    (1)两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内专家(非本单位及关联单位人员)出具的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推荐函,并附专家简介和职称证明材料。

    (2)拟认定产品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状部的有效证明文件。

    (3)近期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主持出具或经授权的行业中介组织出具的新产品鉴定证书;近期省级以上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质监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产品标准备案有效证明。

    (5)产品销售合同和购置、销售发票。

    (6)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复印件。

    (7)审计机构出具的申请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8)证明产品首创性和先进性的其他附件材料。

    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本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在封面标注)、电子版本(光盘)1份。

    (三)申报程序。申请认定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的企业应向所在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接收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后上报省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初审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申报时间

    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联系人:谭清锰,电话(传真):028-83398238。

    附件:1、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请表

    2、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请报告书

    2013年5月16日

    附件1:

    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请表

                                                                         所在地经信主管部门(盖章)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


企业性质

□国有    □集体    □民营    □外资(其中中方经例           %)

职工数


研发与技术人员数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水平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上年度年经营情况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出口总额(万元)

利税(万元)

利润(万元)




技术开发费/销售收入(%)


上年度主要产品产量及市场占有率

产品名称

年产量

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申报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情况

申报装备名称及型号、规格


所属行业领域


研发及产业化投入(万元)


装备售价(万元)


首次投放市场时间


累计实现销售收入(万元)


申报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的主要理由:



申报首台(套)重装备及关键部件的主要性能及重要指标、产量及销量、技术他新、专利和获奖情况: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报告书


一、报告书封面

(一)产品名称

(二)申报类型

(三)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四)法人代表

(五)联系人

(六)联系电话

(七)电子邮箱

二、报告书内容

(一)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申报理由

(三)申报装备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四)申报装备的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水平

1、开发背景、人才和技术支撑

2、开发过程及测试、鉴定情况

3、重点关键技术及该技术的突破对推动本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

4、知识产权权益状况和品牌建设情况

5、原理、结构、性能指标等方面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比较情况

(五)申报装备的发展前景

1、市场定位

2、供需预测

3、市场份额

4、质量和档次

5、竞争优势

(六)申报装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七)申报装备的技术经济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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