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常州经开区建设和交通局,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评审办法>的通知》等22个文件,现予以公布,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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