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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89号的答复
索 引 号:MB1681397/2025-0005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2025-05-22 公开日期:2025-05-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89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89号的答复

吉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旧梯改造与后期维保工作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电梯安全“一件事”,以《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为抓手,全面深化电梯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重点加强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整治,不断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电梯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制度保障,持续开展安全评估

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常州市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隐患整治办法》,明确老旧住宅电梯定义、属地和部门责任以及费用筹集原则,细化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隐患整治的实施主体和具体要求,形成隐患整治全过程闭环,确保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整治取得实效。以建设“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整治”试点城市为契机,落实《常州市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老旧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全评估规范》(DB32/T 5027—2025),梯次开展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按照“一梯一档”要求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并上传至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智慧服务平台。

(二)用好两项资金,助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

一方面,规范用好老旧住宅电梯更新补贴。2024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印发<老旧住宅电梯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市监〔2024〕46号),对全市(溧阳除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老旧住宅电梯更新项目给予每台电梯2万元的补贴,全市共补贴200台,以此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开展老旧住宅电梯更新。2025年1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启动2025年度补贴申请工作(共60台),目前共收到有效申请32台,已完成32台市级补贴预算资金向相关辖市、区的下达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8月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并且更新投资额大于15万元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国债补助标准为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2024年8月,市市场监管局对照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要求,主动梳理上报项目111台,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665万元。

(三)强化监管执法,整顿电梯维保市场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文件要求,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常州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系统开展电梯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强化监管、执法联动,依法严肃整顿电梯维保市场。组织开展年度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和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抽查维保单位123家、电梯数量500台;按维保单位星级评定规则,评出五星级维保单位7家、四星级10家、三星级35家。

(四)强化举措创新,提升电梯维保质量

持续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把采用电子签名或签章的电子维保记录作为与纸质维保记录同等效力的有效凭证,并纳入电梯监督抽查和星级评定考核,督促持证维保人员通过维保APP开展维保签到、维保过程记录、维保工单提交,通过无纸化记录实现对维保过程信息化、规范化、可视化的管理。今年以来,平台已形成无纸化维保工单记录67.7万条,全市7.8万台电梯实现无纸化维保覆盖。不断完善电梯保险保障机制,推行“一维一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形成保险公司、电梯生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验机构之间的相互监督,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9万台乘客电梯被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隐患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民生实事,完成全市586台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分级分类实施隐患治理。强化隐患整治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群众依法依规申请电梯维修资金、住宅维修资金及个人公积金等资金开展隐患治理。此外,联合财政、住建等部门规范用好老旧住宅电梯更新补贴政策,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请申报,破解老旧电梯资金筹措难题。

(二)持续规范维保市场秩序

继续巩固在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中取得的安全监管成效,加大电梯维保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处理“以保代管”“维保走过场”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省局开展电梯导轨等关键零部件质量监督抽查、星级维保单位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年度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和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强化星级评定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星级维保单位评定指挥棒作用,为维保质量提升形成正向激励,促进全市电梯维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持续压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

联合住建部门,进一步督促物业企业依法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完善电梯运行维护制度,通过签订权责清晰的维保合同,明确服务标准、频次及违约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按规定将电梯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用单独设账,做到专款专用。加速推进电梯全周期监管云平台建设,深化“物联网+电梯”信息化系统融合迭代,打造电梯安装监检、维保保险、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全流程多节点“一张网”,构建覆盖电梯全生命周期的数智化监管体系。


签发人:吴小华

经办人:袁文彬

联系电话:0519-88588145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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