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第三期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农业乡土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25-000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25〕41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成日期:2025-05-13 公开日期:2025-05-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第三期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农业乡土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人才办执行。
关于开展第三期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农业乡土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常农发〔2025〕41号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人才办:

根据《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农业乡土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常农发〔2022〕5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三期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农业乡土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第三期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农业乡土人才培养期3年,数量约100名,年龄在18至60周岁(有特殊技能或杰出贡献,可不受年龄限制),长期在一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工作,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农业从业人员,具体包括种养殖能手、农产品初加工能手、家庭农场主要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会长、农产品经纪人等农业方面的“土专家”、“田秀才”。

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已选拔为第一、二期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农业乡土人才的可以继续参与选拔。

二、选拔标准

1. 一般应具有本市户籍,非常州户籍人员须在本市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3年以上,为常州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2. 乡土人才侧重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土专家”和“田秀才”,原则上对学历和职称没有要求。

3. 以农业或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规范、有效的土地(水面)承包合同,或在农业企业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 农业经营达到一定的规模,技术先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在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带头作用显著。

5.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3年内未发生假冒伪劣、偷税漏税、欠租失信等违规违纪行为,在当地口碑好,干部群众认可度高。

三、选拔程序

按照“开放推荐、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方式,由所在村或者工作单位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农业乡土人才推荐表》,并附事迹说明和有关佐证资料,由所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署推荐意见,报所在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当地人才办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评审后由市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四、相关要求

1. 各辖市、区要高度重视“龙城英才计划”农业乡土人才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结合各辖市、区农业从业人员规模、农业经济体量等,建议溧阳、金坛推荐不少于30名,武进、新北推荐不少于20名,天宁、钟楼、经开推荐不少于10名。

2. 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真正将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农业乡土人才选拔出来。

3. 请于5月31日前,将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农业乡土人才推荐表、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每个人选单独装袋)和推荐汇总表(同时附电子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

联系人:陈文洁,联系电话:85682255,邮箱:cznlkj@163.com

附件:1. 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农业乡土人才推荐汇总表

          2. 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农业乡土人才推荐表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农业乡土人才推荐汇总表

区(市)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从业

年限

工作

单位

产业

类型

联系

电话

技艺或技能有何独特





































附件2

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农业乡土人才推荐表

姓名:

从事行业:

推荐单位:

申报日期: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制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近期二寸

彩色照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毕业学校及专业



从业年限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从事生产领域(在□打√)

□种植、□养殖、□加工、□农机、□营销、□其他

家庭住址



工作地(工作单位)名称、地址



主要经历

(起止时间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技艺或技能有何独特



获奖情况



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及带动农民和产业发展情况



(500字以内)

所在单位或村委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镇

(街道)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辖市、区人才办、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