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
你单位常审发〔2016〕38号文及《常州市审计局财政数据审计系统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利用财政数据共享资源,实现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进而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同意你局建设财政数据审计系统项目。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联网审计平台开发财政数据审计系统(部门预算审计、指标管理审计、国库集中支付审计、公务卡审计、政府采购审计、非税收入收缴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审计、总预算会计审计);建设跨行业审计模型(财政跨行业审计模型、财政数据多维模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80万元,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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