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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5年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10091/2016-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6-03-09 公开日期:2016-03-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5年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法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3-B-625;邮编:213022;电话:8568360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精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以来,我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实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总社办公室具体负责电子政务公开工作,并由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电子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规定部门职责、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部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广大市民获取政府信息,我社按照市政府要求,明确了我社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并依照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按时发布《市总社信息公开年报》,将一年来市总社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予公布,确保网上公开信息来源有保障,内容全面、准确、权威,更新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社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在主动公开的39条政府信息中,信息公开年报类1条;机构概况类信息4条;政策性法规5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1条;部门其他类信息8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社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一方面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公开信息,另一方面在市供销合作总社网站上开辟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全面、详细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为广大市民了解我社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社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2015年度,我社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不予公开信息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机关今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机关今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法

    2015年,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特别是还应继续扩展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大公开宣传力度。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社今后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落到实处,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做的更细、更实、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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