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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中共常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10251/2025-000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
生成日期:2025-03-17 公开日期:2025-04-11 废止日期:2025-04-25
内容概述:中共常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常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411日至6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9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国资委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21个问题,制定39条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在反馈会后迅速召开党委会,学习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一把手”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2024年11月5日党委书记石江水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领党委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剖析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

(二)制定方案,细化要求。委党委班子成员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认领反馈的问题,并召集业务处室对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分类研究、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委党委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讨论巡察整改方案,将整改问题逐个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部门,明确整改内容、目标、要求、时间。每周一召开委务会,各责任处室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提要求、党委书记点评,全面推进任务落实。

(三)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坚持即知即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对责任清晰、问题较轻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重点领域、重大环节等方面的问题,坚持深挖根源、限时整改、举一反三;对较为复杂、整改用时较长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掌控好整改进程,定期汇报整改落实情况。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后,同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问题二“‘强实力’有差距”的整改。

(1)一是支持国有企业积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投资集团已成功申报总规模50亿元的江苏常州新能源产业专项母基金,联合工银资本设立首期20亿元的新兴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长三角硬科技科学家基金,赋能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业升级。截至2024年12月,市级母基金已联合IDG资本等国内头部投资机构及国电投等大型央企,组建总规模达112.4亿元的12支绿色低碳领域子基金,撬动外部资本96.92亿元支持我市新能源领域产业持续集聚发展,打造特色产业品牌;母子基金累计投资36个本土新能源项目,投资额24.7亿元。二是推进“三类企业”清理,已完成常州长江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常州美路鸿运能源有限公司解散清算和工商注销;已批复常州中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解散清算(《市国资委关于同意解散清算常州中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常国资〔2024〕122号))。

(2)一是指导市属企业以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目标为引领,聚焦主业职责、持续深化改革,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属集团公司持续开展主业调整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二是盘活存量资产,制定出台《常州市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将资产清查范围覆盖全市。三是强化考核体系,已会同国内知名专业机构研究完善考核体系,强化效益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四是市属国企盈利能力显著改善,2024年市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72.03亿元,同比增长4.17%;实现利润23.97亿元,同比增长22.42%。

2. 关于问题“‘增效益’有差距”的整改。

(1)一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投资集团优化打造龙城科创1+3+X”政府投资基金体系,获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出资,设立运作50亿元江苏常州新能源产业专项母基金等基金;组建数据集团由产投集团统一运营,投资建设常州市智能算力中心,一期建成45P,获颁常州首张“数据产品登记凭证”。二是将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纳入考核,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促进企业努力提质增效;同时优化考核机制,已会同国内知名专业机构研究完善考核体系,强化效益考核,充分发挥职工干部积极性主动性。三是持续盘活存量资产,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对市属企业11类国有资产全面开展梳理摸排,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确定近、中、远期可盘活利用资产资源,逐项研究并针对性制定盘活方案或路径,让“沉睡资产”变“增收活水”,提升资产收益率。四是持续推进企业降本增效。实行成本费用年度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把方向促落实作用,推动企业加强成本管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五是市属企业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72.03亿元,同比增长4.17%;实现利润23.97亿元,同比增长22.42%。2024年市属国企净资产收益率扭转三年连续下降的势头,转为正向增长。

(2)一是已完成物流集团、新能源集团、人才科创集团和数据集团组建工作。围绕推进“532”发展战略,持续赋能4家集团在关键领域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高质量创新发展。物流集团加快构建现代化物流体系,联合中远海运打造常州东港集装箱区域还箱点,为企业外贸物资出口节约10-15天时间,降低社会物流成本超7400万元。新能源集团率先打造常州市级双碳公共服务平台和全省首个“停车+充电+骑行”一体化平台—常畅充,已接入停车泊位超过20万个,创新推进光储充场站、绿色工厂微电网、低碳校园等新能源应用场景。人才科创集团建设运营“常州市科技招商服务中心”,目前已征集实施人才项目253个;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长三角硬科技科学家基金,赋能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业升级。数据集团投资建设智能算力中心,获颁全市首张“数据产品登记凭证”,打造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入选2024年度省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二是督促市属企业持续开展对标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每年1月底、7月底前报告对标一流价值创造行动进展情况。已完成市属企业对标一流价值创造行动优秀案例梳理,并推荐报送省国资委,总结提炼工作成效,推广特色典型做法。

3. 关于问题五“‘促创新’有差距”的整改。

(1)一是支持纺兴公司入选国务院国资“科改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承担国家发改委2项国家级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推动“高性能碳纤维提质增效”项目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研发的T800级和T1000级干喷湿纺高性能碳纤维原丝喷丝板产品经科技成果鉴定,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量产后将替代进口。二是支持产投集团子公司常州雷宁电磁屏蔽设备有限公司承建省级创新平台“江苏省复杂电磁环境信息安全防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前正有序推进建设。支持投资集团子公司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先后培养博士后10名,目前在站人数3人,发表论文共计116篇,获批发明专利20件,实用新型专利15件,并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二等奖等若干奖项。三是批复同意投资集团对常州市未来产业天使基金(《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常州市未来产业天使基金进行投资的批复》(常国资〔2024〕111号)、江苏常州高端功能材料产业专项母基金《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常州高端功能材料产业专项母基金进行投资的批复》(常国资〔2024〕112号)进行投资。赋能投资集团江苏常州新能源产业专项母基金(总规模50亿元)获省战新产业母基金首批出资并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持续跟进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第二批未来产业天使基金、高端功能材料专项母基金申报。

(2)一是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分析评价力度。二是强“一利五率”(含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经营指标考核,完善对研发费用相关指标考核,完成情况直接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三是结合国家和省对于科技创新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指导市属企业扎实做好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4. 关于问题“指导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不严实”的整改。

(1)一是督促并指导市属企业动态优化集团及重要子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二是已将××集团2022年财务预决算事项未经党委会前置研”(XC2023028)纳入2023年度闭环监督管理问题管理,××集团2023、2024年度财务预算已按照集团《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规程》,提交党委会进行前置研究,并报董事会审议。市国资委将持续督促企业对同类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制度执行,规范财务预算管理。三是已将××集团“2022年投资成立××公司未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事项纳入2023年度闭环监督管理问题管理,目前集团已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经××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19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市国资委将持续督促企业对同类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对外投资监管。

(2)各市属企业于2024年11月底前报送了最新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指导市属企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全年开展学习12次。市国资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宣讲,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3)一是召开市属企业座谈会,传达省国资委关于国有独资、全资、控股公司章程修订及监事会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国有独资、全资及控股公司不再内设监事会和监事,原则上在2025年底前撤销内设监事会和监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内设监事会和监事职责统筹整合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等机构。布置市属企业集团对照市国资委后续发布的《市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按程序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并统筹指导下属各级子企业做好监事会撤销和章程修订相关工作。二是持续跟进××集团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仅规定每年至少召开1次年度定期会议,不符合《公司法》关于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的规定事项整改情况。目前××集团已发布《关于印发××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的通知》,明确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三是已将市属企业法人治理相关制度的合法合规性纳入2025年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要点,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制度梳理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内部制度与新《公司法》、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各决策主体议事规则等制度之间的衔接,严格制度执行,规范事项决策,推进法人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5. 关于问题十“风险防控不严密”的整改。

(1)一是将企业债务管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与薪酬挂钩。二是将资产负债率指标纳入2024年国资委对市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高质量考核,完成情况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三是按季发布融资利率指导线并通报上季度融资利率管控情况,2024年,市属企业新增融资综合成本率3.22%,较年初下降0.37个百分点,可节省财务费用4.14亿元。

(2)一是2024年12月19日开展了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同时要求企业将《常州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落实落细,进一步强化合规经营约束。二是已会同国内知名专业机构研究完善考核体系,继续对非主业、非优势业务规模进行适度压降。三是晋陵集团的晋陵锦鸿采用垂直于产业链纵向推进的业务模式,不断向产业链下游延链、补链、强链,拉伸产业层级、提升收益水平,2024年,贸易业务平均毛利率提升0.6个百分点。

6. 关于问题十“指导辖市区国资机构监管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于2024年7月份会同市委组织部、发改委等部门,对各辖市区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进行督查,督促各辖市区全面完成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相关任务。二是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开展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同时要求企业将《常州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落实落细,进一步强化合规经营约束。三是督促辖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认真学习贯彻《常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贸易业务经营风险管控的通知》,要求压实所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贸易行为,强化贸易风险管控,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四是原违规开展虚假融资性贸易业务的区属国企已全面停止经营,并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追偿损失。

7. 关于问题十五“采购管理不合规”的整改。

与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进行对接,明确了单一来源采购限额以下的在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公开栏目中进行公示,已经进行了两笔业务的公示,系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按规定做到必要程序一个不少。严格执行委自行采购相关制度,自行采购全部明确采购方式。

8. 关于问题十六“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

(1)与财务结算中心进行沟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财务记账。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开展党建活动。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处进行沟通,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驾驶员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办法(暂行)〉的通知》(常车改办〔2016〕6号)文件规定,规范派驻车辆驾驶员管理。

9. 关于问题十七“干部队伍对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支撑不足”的整改。

一是多渠道引进专业人才。通过组织部干部规划办开展年轻干部择优比选,目前已完成考试、考察等环节,正在走转任相关程序;2025年还将新招录一名经济类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二是大力加强干部专业能力培训。深入开展国资课堂活动,2024年累计开展了14次国资课堂,授课内容涉及公司法、仲裁、党纪条例等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方面;开展年轻干部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了7篇高质量专题报告,有力提升了全委干部的专业能力素质。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2024年新提拔1名85后正科职干部,晋升1名95后副科级干部。

10. 关于问题十八“执行干部选任和监督管理规定不严格”的整改。

(1)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民主推荐程序,2024年3批次调整干部均落实先谈话调研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操作流程。二是综合处集体学习相关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三是按照上级时序要求清理违规借调干部,原7名市属企业跟班学习人员已于2024年7月20日前全部清退完毕。

(2)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下发通知集中收缴委管在职干部和退休县处级领导出国(境)有关证件,并做好专门的证件领取和归还登记台账。

11. 关于问题十“选人用人基础工作不够规范”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常州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全程纪实卷宗的规范要求,做好干部调整每个批次的整理归档工作,2024年3批次干部调整谈话调研推荐和考察谈话记录材料均已归档。二是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规范记录党委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确保记录内容真实、完整、规范。2024年3批次调整干部均已按要求落实会议主持人、记录人在结尾签字等要求。三是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常州市《关于加强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和任前审核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开展干部档案管理专项自查工作,规范填写各类重要信息,逐人梳理并完善;结合公务员信息系统信息校核和公务员年报工作,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档案管理。

12. 关于问题二十“党建责任扛得不牢”的整改。

(1)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定《2024年度市国资委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2024年度市国资委机关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二是印发《2024年度市国资委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推动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和企业负责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落“两个责任”上下真功夫,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三是修订《2024年度市属企业党的建设成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将市属企业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抓党建促发展成效情况,纳入市属企业党的建设成效评价考核体系。四是2024年12月19日,市国资委领导班子对各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2)一是落实加强国企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跟进督办制度,推动市属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督促国有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二是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到党建联系点企业调研2次。三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13. 关于问题二十一“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的整改。

(1)建立问题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整改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2)一是成立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发文明确调整后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名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年度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全面系统开展各项主题内容学习,并及时将学习组织、年度计划、学习情况等情况上传相关学习纪实平台。二是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提高网络安全保障技术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创新管理手段,依托网络新技术新应用,增强网络信息安全防御能力。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常州国资”官方微信等新媒体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健全内容审核机制,规范网上信息发布和管理。

(3)组织对全市国有企业进行产权登记培训,通过培训和检查各集团公司都建立了产权登记管理制度,将产权登记嵌入到经济行为的合规管理中。各集团公司对产权登记工作进行自查并报告市国资委。开展产权登记数据质量治理,对产权登记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完成产权信息库信息字段更新工作。

(4)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市属企业的日常督促提醒,完善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生产协议签订和明确现场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要求,以及《常州市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公有住房(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市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双控”体系建设。三是将市属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国资委对各集团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考评。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问题“‘谋大事’有差距”的整改。

(1)一是召开对外投资专题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市属企业对外投资摸排工作。将赴无锡、苏州、宁波、北京等地学习调研,总结调研经验,结合最新政策背景、调研成果和省《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市属企业、辖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意见基础上形成《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基金业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若干意见》初稿,下一步待省文件出台后立即出台我市文件。二是赋能国有企业当好“耐心资本”“长期资本”,批复同意投资集团对常州市未来产业天使基金(《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常州市未来产业天使基金进行投资的批复》(常国资〔2024〕111号)、江苏常州高端功能材料产业专项母基金《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常州高端功能材料产业专项母基金进行投资的批复》(常国资〔2024〕112号))进行投资。投资集团成功申报总规模50亿元的江苏常州新能源产业专项母基金;联合工银资本设立首期20亿元的新兴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长三角硬科技科学家基金。三是支持国有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省、市创新平台建设,产投集团子公司常州雷宁电磁屏蔽设备有限公司承建省级创新平台“江苏省复杂电磁环境信息安全防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前正有序推进建设。支持投资集团子公司常柴股份建设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先后培养博士后10名,目前在站人数3人,发表论文共计116篇,获批发明专利20件,实用新型专利15件,并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二等奖等奖项若干。

(2)一是支持纺兴公司入选国务院国资“科改企业”,下一步将积极推进改革,完善公司体制机制建设和精细化治理,制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点实施计件制改革和董事长专项奖励办法。纺兴公司研发的T800级和T1000级干喷湿纺高性能碳纤维原丝喷丝板产品经科技成果鉴定,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量产后将替代进口。高性能碳纤维喷丝板智能车间成功入选2024年度常州市智能制造车间。二是2024年市属企业考核中已将新能源集团纳入城建集团考核,物流集团纳入交控集团考核,数据集团纳入产投集团考核,人才科创集团纳入投资集团考核;2024年各集团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中包括新成立集团管理情况的考核。

(3)一是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2024年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及时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有关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二是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2024年国资委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三是2024年委党委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四是两会“两节”,高温汛期等敏感时期,对市属重点项目(企业)开展督查检查。五是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市属企业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考评。

2. 关于问题三“‘优布局’有差距”的整改。

(1)一是继续推进市属企业主责主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制定工作,确保主业符合企业实际和发展要求,因发展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的,按主业核定程序重新申报确认。二是召开对外投资专题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市属企业对外投资摸排工作。将赴周边城市,以及先进地区学习调研,总结调研经验,结合最新政策背景、调研成果和省《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市属企业、辖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意见基础上形成《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基金业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若干意见》初稿,推动市属企业聚焦发展主业,防止脱实向虚、不当配置金融资产、盲目开展基金投资等。三是下一步将在完善考核体系中增加对实体经济企业考核目标。

(2)一是继续支持新能源集团与国内光伏行业头部企业进行股权合作,推进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与万帮数字能源就“充电桩+”领域展开股权合作。继续支持数据集团联合常州电信投资建设智能算力中心,一期建成45P,二期工程预计可达200P。二是批复同意投资集团对常州市未来产业天使基金(《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常州市未来产业天使基金进行投资的批复》(常国资〔2024〕111号)、江苏常州高端功能材料产业专项母基金《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常州高端功能材料产业专项母基金进行投资的批复》(常国资〔2024〕112号))进行投资。三是赋能投资集团成功申报总规模50亿元的江苏常州新能源产业专项母基金,并完成中基协备案;联合武进、新北分别组建启航合成生物基金及常投合嘉基金2支合成生物专项基金。截至2024年12月,市级母子基金累计投资常州项目254个,涉及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投资额近70亿元,新增速腾聚创、星宸科技、瑞华技术3个上市项目。

3.关于问题六“市属新增国企上市未突破”的整改。

(1)进一步推进××公司上市进程,积极协调处理好有关问题。二是持续推进××公司内部规范工作,不断完善财务核算、销售管理相关制度,目前已完成了江苏证监局三期中期辅导报告报送。

(2)下一步将积极参与××公司上市工作,推动该公司加快上市。经初步摸排,目前市级上市后备企业中,各级国有控股企业22家,其中重点后备企业10家,一般后备企业12家。

4. 关于问题八“对外部董事履职管理有缺失”的整改。

(1)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2024年度外部董事日常管理和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按考核结果兑现薪酬,通过开展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年度考核,强化履职管理,促进外部董事优化履职报告和意见质量。

(2)一是赴苏州、无锡等周边地市学习外部董事日常管理、履职支撑、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等方面经验做法,形成调研报告,启动相关文件修订工作。二是下一步将持续优化外部董事人才库,做好外部董事专家库后备人才储备工作。

5. 关于问题九“推动三项制度改革不深入”的整改。

联合人社局对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专项检查。下一步将聘请专业机构研究完善考核体系和收入分配体系,修订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经营业绩考核、工资总额管理相关制度。市属企业均建立了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对副职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后确定薪酬。2025年组织开展市属集团及子企业2022年、2023年各层级企业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普通一线职工薪酬分配情况摸底调研,推动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幅原则上高于企业负责人薪酬增幅。2025年起对各市属企业2024年三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开展年度评价并作为2024年高质量发展评价中“国企改革”考核依据之一。

6. 关于问题十“投资监管体系不健全”的整改。

一是下一步将在充分摸排市属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和周边先进地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形成《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基金业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若干意见》初稿。截至2024年12月,因省《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未正式出台,市文件暂未正式发文。二是下一步将按照管理权限,在市属企业闭环管理问题销号前先进行责任追究认定。

7. 关于问题十一“盘活存量资产不重视”的整改。

(1)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统一部署,拟定了《常州市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全市工商类企业资产清查利用工作。12月17日召开全市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推进会,国资委对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作工作部署。12月20日举办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专项培训,对资产盘活方式与路径、有关业务开展作出详细说明。督促市属企业在12月底前完成领导机构的成立和方案的制定、工作部署。下一步将按照方案,持续推进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

(2)针“清风护航”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专项监督发现的各类问题,下一步将积极采取措施规范房产管理行为,大力推进“智慧国资监管平台资产管理系统”的建设,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市属企业房产出租管理等模块的开发,从2025年1月1日起该管理系统通过与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联网及企业实时录入,直观地反映市属企业房产分布情况、出租出借管理现状、房产空置状况等信息,在未来的工作中全面提升市属企业房产管理能力和监管质效。

8. 关于问题十四“作风建设不扎实”的整改。

(1)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市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市属企业对《常州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行培训,组织对市属企业2022年至2024年6月完成的资产评估事项进行检查抽查,督促集团公司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建立资产评估管理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已拟定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专家库实施方案及公告,计划2025年上半年完成评估专家库组建。

(2)2024年10月出台并实施《常州市市属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改变之前逐笔审批方式,将市属企业债券发行多次审批简化为一次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国资委党委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抓好后续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深化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1. 持续强化责任落实。市国资委党委将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把巡察整改当成一项长期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问效,定期督办进展情况。

2. 继续抓好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个挂账销号,持续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国企党建“强基增效”行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整改效果。

3. 有效推动结果运用。把巡察整改成效贯穿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建立长效机制,抓好贯彻落实,真正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更好地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683537;邮政信箱: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1号楼B16楼常州市国资委;电子邮箱:czgzwzhc@163.com

 

中共常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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