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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丽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工业企业投资投入予以差别化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调结构、育动能、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一直以来,市工信局等各部门积极谋划更多真招、实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激发工业企业内生动力,提振投资主体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敢投、愿投、能投”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投资政策支持
近年来,市工信局统筹推进“1028”现代产业体系培育,鼓励企业加快项目投资,集中力量保障新招引项目顺利落地,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见效,服务好全市工业经济大局,让各类企业都在常州扎下根来、茁壮成长。
一是发挥市级财政资金导向作用。真金白银扶持企业,坚定企业家投资发展信心。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4年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共支持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项目52个,共安排专项奖励资金2.63亿元。2025年计划安排2.4亿元资金对全市高端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产业基础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奖补,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延伸。
二是深化产业链招商服务保障。落实《常州市“百场千企”产业链融链强链对接活动工作方案》,推进“1028”产业体系建设,开展常州市“百场千企”产业链融链强链对接活动,2025年组织不少于100场产业链主题对接活动,服务产业链企业5000家以上,对接产业链“链主”企业500家以上、央企成员企业10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2000家以上,签约合作项目1000个以上。盯紧500强企业、“链主”企业、领军型科创企业,核心配套环节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进一步强链、补链、延链。
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聚焦重点产业技术创新、智改数转网联、产业转型升级等方向重点支持,共争取2024年度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3.14亿元。积极组织、指导企业申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全市共18个优选项目通过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审核并向国家部委推荐,入选项目数量全省第二,仅次于苏州。做好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动态储备,联合市发改委指导企业尽快完善前期手续,提升项目成熟度,力争更多项目获得国家政策支持。做好与人行等部门沟通衔接,推动再贷款项目尽快签约落地。
二、鼓励存量用地盘活
市资规局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等一系列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的重点工作,推动产业高端、资源高效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鼓励通过产业更新、增容技改、腾笼换鸟、综合整治等多种模式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再开发,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低效工业用地。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无法单独出具规划条件或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土地面积不超过 3 亩,可纳入周边地块一并开发。原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实施自主再开发的低效用地,可向地方政府申请土地收储并获得合理补偿。
二是统筹编制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建立产业园提质增效项目库,明确年度重点培育项目,目前入库项目 31 个,其中重点培育项目 7 个。通过示范引领、连点成片、由片及面,有计划有步骤推进低效产业片区采取改造提升、功能转换、撤并整合、生态退出等方式提升产业园用地质效,释放存量资源空间,保障优质产业用地需求。
三是联合市住建出台《关于促进存量建筑盘活利用的实施办法》,建立存量建筑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正负面清单,列入正面清单的对存量建筑盘活项目在准入、5 年过渡期政策适用、规划审查、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消防验收、环保审查、用地手续完善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是健全工业用地多元化供应体系,推行工业用地实行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差别化供应方式,支持工业企业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鼓励按照产业用地绩效评价结果探索差别化的土地出让价格,在不突破工业用地最低价格标准的前提下,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新北区在省内首次采用“限地价竞税收”供应方式保障产业用地需求,创新构建以亩均产出效益为核心的“标准地”差异化供应机制,实现了从政府部门“资格前审”向经营主体择优选择的转变,从价高者得到亩均税收高者取胜的转变,充分发挥了市场化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五是推行“标准地”“定制地”“双信地”等准入与服务。探索用地清单制改革等工作,将相关审查、评估事宜前置,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建议,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在供地方案中明确产业准入标准,定制化审批服务,按照“政企互信+政企守信”原则优化项目开工前审批流程,推动“交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落地达产。
三、推进差别化政策落地
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在多领域的应用是整个评价工作的落脚点,目前评价结果在正向激励方面运用较大,反向倒逼方面涉及较少。一是差别化政策的影响力有限。当前市级层面的结果应用主要集中在差别化扶持政策申报上,对A类企业优先支持申报扶持政策、对D类企业限制申报扶持政策,该项政策对于绝大多数D类企业几乎无影响,对腾退低产出工业用地也几无助益。从对上争取到的差别化政策来看,对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中的敏感点、企业的痛点针对性有限,市场化手段调节力度不大。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水、天然气价格等对A、B类企业的鼓励作用有限,对D类企业的加征,也尚未形成有力的约束效应。二是企业有序退出目前还存在一定困难。当前消费和投资需进一步提振,稳出口难度增大,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C、D企业体量庞大,占评价企业总数的40%。出台并实施差别化价格政策,将显著增加C、D类企业经营负担,不利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不利于保稳定、保就业。
下一步,各部门将坚持政策导向推进要素配置。一是推动政策杠杆精准发力。正式出台资源要素差别化指导意见,通过差别化用水、用地、用能、排污等可落地政策措施,用市场手段引导有限资源流向高产高效企业;创新政策扶持方式,进一步叠加运用财政、土地、金融、项目、人才等政策措施,将部分优惠政策杠杆化,更好形成政策的乘数效应;优化企业用地配置机制。在增量用地方面,完善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分阶段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新增用地准入门槛,在存量用地方面,结合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僵尸企业”处置等政策,通过严格土地执法、鼓励低效土地流转等手段盘活低效用地。二是建立科学的企业全生命周期差别化政策体系。对初创企业、“小升规”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期内的企业要以孵化培育为主,科学设置一定的过渡期和针对性的政策;对成长和成熟期内的企业,按照评价分类,做好分类指导和精准化服务,不断激励企业提质增效;对于衰落期企业,依法依规研究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转产转型、债务处理、资产处置、员工安置等工作。
签 发 人:宗 纲
经 办 人:张 羽
联系电话:85681272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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