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下午,市长丁纯在市行政中心金石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集体学法:立法法律制度解读
会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严格执法,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会议强调,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着力强化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会议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做好明年政府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把新思想、新战略、新目标和新举措体现为政府工作的生动实践,以新作为响应新时代。
会议强调,要广泛吸纳不同层面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让政府工作报告接地气、聚众智、合众力、增信心,把群众的愿望转化为政府的实际行动。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谋在远处、干在实处,善于以系统化思维推动发展,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年接着一年干,培植好根深叶茂、硕果满枝的常州幸福树。
会议原则同意市政府研究室起草的《政府工作报告》,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并提交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审议了《2018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会议指出,要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预算法,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力促节支增效,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
会议强调,要强化绩效评价,紧紧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加大专项审计力度,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人民满意度。
会议要求,要强化规范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征收财政收入,构建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地方债务,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2018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并提交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四、会议审议了2018年城乡建设项目计划和2018年社会事业建设项目计划
市政府副秘书长彭峻、黄建德分别汇报了2018年城乡建设项目计划和2018年社会事业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方案。
会议强调,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严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会议明确,由市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照预算法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逐步化解政府性债务、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的要求,综合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按照财务审计和债务督查的标准从源头上来倒排项目和资金,严格控制续建项目成本,严格控制新增项目,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
会议要求,对确定的建设项目,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协同联动,优化流程,加快项目审批及开工建设,推进项目按期圆满完成。各项目单位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廉政关”,确保建成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和廉洁工程。
五、会议审议了《常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要求,要做好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六大行动”、《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专项建设项目计划等有机衔接,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把项目管控关,使决策更加科学。
会议原则同意市发改委编制的《常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并提交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六、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草案)》
会议原则同意市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七、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培育创建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特色小镇是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种新形态,是聚集特色产业,融合文化、旅游、社区等功能的创新创业载体,要体现创新导向,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会议强调,要坚持从本地资源禀赋实际出发,发展特色产业,传承传统文化,培育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要坚持市场主导,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同时强化政府的引导、支持和服务作用。
会议原则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培育创建的实施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八、会议审议了《常州市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草案)》
会议指出,要建好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加快科技、产业与资本融合发展,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加强产业投资基金规范管理,有效防控基金运营风险,提升基金运营效益。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常州市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草案)》,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组织实施。
九、会议审议了《常州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原则同意市法制办提出的《常州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草案)》,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十、会议听取了关于调整2018年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人社局提出的关于调整2018年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十一、会议听取了关于2017年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和实效。对已办复的建议提案,做好“回头看”工作,力争由“高办成率”向“高转化率”转变,把好的建议提案转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举措。
十二、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法制办提出的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并尽快下发实施。
十三、会议通报了1-1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源头管控,坚持铁腕治理,立即开展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全面评估,全面深入抓好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全力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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